云南省科技廳關于2023年度高層次人才特殊生活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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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高層次人才特殊生活補貼(以下簡稱特貼)發放工作,依據《特殊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云黨人才辦〔2022〕17號)有關規定,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要求,現就2023年度高層次人才特殊生活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標準
在滇工作的“兩院”院士;在崗的本省入選的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科技領軍人才;在崗且培養期內的云南省“兩類人才”,依據《特殊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規定標準申報。
二、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請:個人提出書面申請,一式2份。1份由所在單位留存;1份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后報省科技人才辦。
(二)審核匯總:人才所在單位根據《特殊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對申報人申報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將符合發放條件的人員信息匯總填報《2023年度特貼發放人員信息匯總表》。
(三)材料上報。
1.紙質材料:人才所在單位將加蓋單位主管部門公章的《2023年度特貼發放人員信息匯總表》1份,報送至昆明市滇池路488號云南省科學技術院2號樓503室(通過快遞等形式寄送的紙質申請材料,投遞后應及時跟蹤,確認收到情況,防止資料遺失,影響申報受理)。
如有以下情況的,請附有關主要證明材料:
(1)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崗人員,需提供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延遲退休的證明。
(2)新增人員或調動單位人員應同時提交所獲稱號的證書復印件或批準稱號的證明文件,并在明細表備注欄內注明“新增”或“X年X月從X(單位)調入”。
2.電子材料:Excel格式的電子表格《2023年度特貼發放人員匯總表》發送至電子郵箱:1091390225@qq.com(發送后請跟蹤確認收到情況,防止因發錯郵箱等情況影響按時申報)。電子材料與紙質材料須保持一致。
3.材料受理時間及報送截止時間:由人才所在單位集中統一報送,受理時間:2024年1月22日—2月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有關事宜
(一)特殊生活補貼享受者退休、離職離崗、調往省外或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稱號,從其退休、離職離崗、調往省外或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稱號之次月起停發生活補貼。
(二)同一人員享受不同層次的生活補貼時(除享受補貼的在崗時間不一致外),可就高申報,避免重復統計增加工作量。
(三)請人才所在單位人事組織(人力資源)等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及本通知的相關要求,通知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做到全員覆蓋。申報工作截止后,本年度無法再行申報補貼。經單位簽章的紙質申報材料是唯一有效的申報證明材料,電子版僅作為統計之用,不作為最終證明文件。
(四)請人才所在單位認真審核申報人員的信息和發放金額等情況,不得虛報。
(五)因所在單位或本人原因,造成人員特殊生活補貼漏發、誤發的,由單位或本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聯系方式
云南省科學技術院 楚思清 0871-6463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