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實施品牌和質量強省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第五屆中國質量獎組織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4-20
- 來源:
- 瀏覽:224
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州、市質量強州(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部署,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屆中國質量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監質函〔2023〕105號),為做好我省組織申報有關工作,推動更多優秀組織和個人參與中國質量獎評選表彰展示質量風彩,形成更多可在全國復制推廣的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提升云南影響力,塑造高質量發展良好形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中國質量獎授予為加快建設質量強國,在推進質量變革創新、提升質量水平方面具有顯著示范帶動作用的組織和對中國質量發展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中國質量獎設“中國質量獎”和“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其名額分別不超過10個和90個。
(一)參評組織范圍。包括制造業、服務業、工程建設行業生產經營組織,國防工業、武器研發制造維修設計單位,教育機構(僅限小學、初中和職業技術學校),中小企業,一線班組(包括各領域QC小組)等。
(二)參評個人范圍。包括各行業領域一線工作人員,各類組織質量管理人員,質量領域專家學者等。
二、參評條件
(一)組織參評條件。一是基本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近5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二是質量效益顯著。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視質量為生命,以高質量為追求,不斷提升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在質量提升方面,實施質量發展戰略,堅持質量第一、誠實守信、持續改進、追求卓越,注重應用全員、全要素、全過程、全數據的新型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高,質量管理水平在所屬行業領域內處于領先地位,產品和服務質量優良。在創新發展方面,將創新作為提升質量的有效手段,加快質量技術創新應用,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不斷推動質量領域技術、管理、制度創新,增強質量變革創新動能。在品牌影響方面,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健全,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運營能力強,質量滿意度高,相關投訴率低,信用記錄良好,在所屬行業領域具有高知名度、影響力和市場占有率,品牌建設特色鮮明、品質卓越。在組織效益方面,核心質量指標、關鍵經濟效益指標居于行業前列,質量人才隊伍和質量文化建設成效顯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在引領行業進步、帶動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三是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可示范可推廣。通過質量管理創新,結合實踐總結提煉出獨具特色、國內領先、國際先進且具有應用推廣價值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發揮引領作用,將質量管理的成功經驗和先進方法向全行業和產業鏈兩端延伸推廣,推動加強全面質量管理,促進質量升級,為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作出貢獻。
(二)個人參評條件。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范,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長期從事質量管理研究或實踐,具有較高理論水平或豐富實踐經驗,大力弘揚工匠精神、企業家精神,推廣應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為提升區域質量、行業質量或組織的質量水平,促進質量強國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1. 一線工作人員:長期從事一線工作,具有認真嚴謹、一絲不茍、持續改進、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工作中敢于創新,注重傳幫帶,為所在領域質量水平的提升、工藝技能的改進、解決普遍性和關鍵性的質量難題作出突出貢獻。
2. 質量管理人員:長期從事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豐富的質量管理實踐經驗,在實踐中實現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創新,并為所在組織和行業提升質量水平,取得較高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作出突出貢獻。
3. 質量領域專家學者:長期從事質量管理理論研究,具有較高的專業素養和理論水平,在推廣應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動質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作出突出貢獻。
三、申報渠道
中國質量獎可通過省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總局委托的社會團體、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等單位進行申報。具體如下:
(一)制造業、服務業、工程建設行業組織,小學、初中和職業技術學校等教育機構,中小企業,一線班組以及個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見附件1至5),自愿向省市場監管局或市場監管總局委托的社會團體(見附件6)申報。
(二)國防工業、武器研發制造維修設計領域組織和個人須向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申報,有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部署。
參評組織和個人不得同時通過多渠道進行申報。
四、評選程序
中國質量獎評選程序包括自愿申報、審核推薦、審查受理、材料評審、陳述答辯、現場評審、審議票決、表彰授獎等8個環節。各環節具體要求如下:
(一)自愿申報。符合條件的組織和個人自愿申報,如實填寫對應的申報表格及材料。申報組織應當在本組織內部進行公示。申報組織為有關單位的分支、內設、派出等機構的,還應當由有關單位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出具申報推薦意見。申報個人由所在單位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出具申報推薦意見。上述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申報組織和個人通過相應的申報渠道提交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包括整理裝訂成冊的申報表和證實性材料各一式四份,電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報表各一份、證實性材料一份)。申報表電子版可從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amr.yn.gov.cn/)下載。
(二)審核推薦。省市場監管局、市場監管總局委托的社會團體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在本省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省市場監管局提出審核意見,報省實施品牌和質量強省戰略領導小組出具推薦審核意見后上報市場監管總局,有關社會團體按照要求出具審核和推薦意見。
審核推薦材料(包括紙質版及電子版光盤或U盤)寄至云南省實施品牌和質量強省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日新東路376號,省市場監管局質量發展處;郵編:650228),電子版材料同時發送至yn_qdd@163.com,郵件標題為“推薦單位名稱+聯系人+手機號碼”。審核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函、推薦名單匯總表(見附件7)、申報材料。材料接收時間截止至5月31日,逾期將不再接收。
(三)審查受理。市場監管總局組成評選表彰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征求有關主管部門意見后,形成中國質量獎受理名單,向社會公示。形式審查和征求意見過程中需要參評組織或個人進一步補充資料或就有關情況作出說明的,參評組織或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對未通過審查和公示的申報組織及個人,退回申報材料并說明理由。
(四)材料評審。評選表彰委員會按照評審規則組織對通過形式審查和公示的組織及個人進行評審。評審分委員會參考材料評審情況,投票提出中國質量獎和提名獎候選名單,經評選表彰委員會審核后,向社會公示。
(五)陳述答辯。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中國質量獎候選組織,評選表彰委員會組織召開陳述答辯會,通過與候選組織主要負責人交流、溝通,進一步了解和評議候選組織提升全面質量管理水平等有關情況。
(六)現場評審。評選表彰委員會組織對中國質量獎候選組織和候選個人進行現場評審,重點驗證申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現場了解質量管理實踐以及其模式方法的創新性、獨特性和可推廣價值,與候選組織和個人進一步總結提煉質量管理經驗。
(七)審議投票。評選表彰委員會全體委員審議前期形式審查、材料評審、陳述答辯、現場評審結果等,并投票產生中國質量獎及提名獎獲獎組織和個人建議名單,向社會公示。
(八)表彰授獎。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中國質量獎及提名獎表彰決定,頒發證書、獎牌、獎章。
五、工作要求
中國質量獎是國家在質量管理領域的最高榮譽。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州、市質量強州(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高度重視,高質量做好組織申報推薦工作,積極樹立新時代質量標桿,推廣科學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進質量管理變革創新,激勵和引導全社會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加快建設質量強國。
(一)廣泛開展動員。第五屆中國質量獎與往屆不同,此次總局給各省分配了推薦名額,并對云南有所傾斜,我省推薦名額占比超過了3%,充分體現了市場監管總局對云南省質量工作的肯定和關心。請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州、市質量強州(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動員,廣泛宣傳,積極挖掘和幫助本領域、本區域內質量管理有特色、質量提升有成效的優秀組織和有典范作用的個人參評中國質量獎。堅持國有、民營、外資企業等一視同仁,積極引導重點產業和關鍵領域的領軍企業、生態主導型企業和在改善民生、擴大消費、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等方面發揮突出作用的服務業企業參評,積極引導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等優秀中小企業參評。
(二)嚴格審查把關。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州、市質量強州(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的組織和個人要嚴格把關,遴選出代表本地區、本行業最高水平的組織和個人參評中國質量獎。
(三)嚴守紀律要求。堅守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恪守工作紀律,嚴格遵照程序開展工作。中國質量獎評選不面向參評對象開展任何形式的創獎培訓、咨詢等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借中國質量獎評選機構名義牟取利益。嚴禁從事任何影響評選公正性的活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對象收費或變相收費、搭車收費。云南省實施品牌和質量強省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質量獎監督分委員會將對評選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
聯系人及電話:陳紀軍 0871-63215562、1998870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