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廳關于申報第十四批云南省科普基地的通知
- 時間:2022-12-14
- 來源:云南省科技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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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揮科學普及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支撐作用,加強省級科普基地建設,根據《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云科規〔2020〕9號),省科技廳將組織開展2023年第十四批云南省科普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省級科普基地按照自身功能,分為場館類、科研教育類、生產示范類和人文自然類4個類別。
(一)場館類科普基地。長期穩定面向公眾開展科普活動的各類科技、文化、教育場館。如科技館、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文化館、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等。
(二)科研教育類科普基地。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醫院等開展科普宣傳示范活動的場所。
(三)生產示范類科普基地。科技型企業、生產現場、大型工程技術設施場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種植養殖示范基地等。
(四)人文自然類科普基地。具有科普資源的游覽場所,如動物園、植物園、自然保護區、文化保護地、旅游景點、人文景觀等。
二、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科普基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或注冊的法人單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能獨立向公眾開展科普教育、宣傳和示范活動。
(二)具有滿足科普工作需要的設施、器材和場所,并能定期更新、補充科普展示內容。
(三)設有專門的科普工作機構及專兼職科普工作人員。
(四)有明確的科普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有科普活動策劃、組織和執行能力,有滿足從事科普工作所需要的穩定投入。
(五)根據申報類別,分別符合《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第二章“申報與認定”規定的不同類別應具備的條件。
1.場館類科普基地室內展廳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并配備可容納50—100人的科普教室或報告廳。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200天,對青少年實行優惠或免費開放的天數不少于20天(含法定節假日)。配備與場館面積、展品數量、參觀人次相適應的科普講解和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少于5名。年接待公眾參觀人數應不少于10000人次。
2.科研教育類科普基地場所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上,展廳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100天。積極開展科普進社區、進學校等社會化科普活動。配備相應的科普講解和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少于3名。年科普公眾數應不少于3000人次。
3.生產示范類科普基地場所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展廳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100天。配備科普講解和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少于3名。年科普公眾數應不少于5000人次。
4.人文自然類科普基地在景區的主要區域或線路上配有科普說明牌、導覽牌等標識。具備與旅游參觀線路相匹配的科普旅游觀光導覽、導視系統,能通過文字、圖片、實物、視頻等形式展示景區內的科普元素。配備具有一定科普知識和科普能力的科普導游,原則上不少于5名。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實行分類、分級申報的原則。各申報單位根據上述4種類別及對應要求進行申報。中央駐滇單位、省屬單位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科技廳;各州(市)所轄單位經所在州(市)科技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科技廳。原則上1個單位申報1個科普基地。
(二)申報方式。通過http://101.33.241.15/login.html,線上注冊登錄并填報信息,填寫完畢后導出《云南省科普基地申報表》及所有附件,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或州(市)科技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后報送省科技廳。(填報技術支持電話:18788466939)
(三)線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紙質申報材料(包括《云南省科普基地申報表》及所有附件)一式2份,于2023年3月10日前寄送到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院。
(四)省科技廳根據《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云科規〔2020〕9號)第十一條組織申報、評審、公示及認定工作。
四、聯系方式
(一)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院
聯系人:馬光逵
聯系電話: 0871-63129956
電子郵箱: 1253422001@qq.com
材料寄送地址: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東路246號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院402室
(二)省科技廳科技人才與科學普及處
聯系人:單宇珂
聯系電話: 0871-631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