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購買《推進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專題研究》 咨詢服務的采購公示
- 時間: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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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購買《推進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專題研究》 咨詢服務的采購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暫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工信局對《推進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專題研究》咨詢服務購買項目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推進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專題研究”咨詢服務
二、采購單位: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四、項目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天內
五、經費預算:人民幣90000.00元(玖萬元),從市工信局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工作經費)”中列支。
六、項目主要內容及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云發〔2018〕16號)、《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昆發〔2018〕20號)以及省、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有關工作要求,對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的現狀開展專題調研,注重摸清昆明磷石膏排放、綜合利用相關企業、重點項目情況;對昆明市及周邊城市磷石膏產品市場需求情況進行研究;分析查找當前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借鑒相關省市工作經驗,結合昆明市實際情況提出相關工作措施、政策建議,形成《推進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研究報告》,指導推進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
七、項目承接標準: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企業,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二是在近三年政府采購中沒有重大的違法、違規或其他不良記錄;三是具有固廢綜合利用、節能減排、工業綠色發展等方面的專業咨詢、研究、規劃業務范圍;四是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或分包、轉包。五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采購單位: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 系 人:李曉微 電話:0871-63610515
監督電話:0871-63610520
公告時間: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5日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