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措施征求意見 國家科技成果在滇落地轉化擬最高獎100萬元
- 時間: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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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張怡) 近日,云南省科學技術廳起草的《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
《若干措施》包括推進重大體制機制改革,激發科技成果轉化活力;強化成果轉化政策激勵,提升科技成果供給及承接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營造良好轉化生態;加快金融賦能成果轉化,推動科技金融雙向奔赴等內容。
《若干措施》指出,要充分賦予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權,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市場化公開轉讓、符合條件的內部無償劃轉或者對外投資等管理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及關鍵核心技術外,由試點單位依法依規自主決策,無須向上級報審或備案。遴選部分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將科技成果許可給企業或單位使用,許可雙方可約定采取“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許可費。
《若干措施》明確,支持省內企業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新型研發機構共同組建產學研協同創新的成果轉化中心,對中心運行效益較好、聚集輻射功能強,經評估認定后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對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員攜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在滇創辦、領辦科技企業的,經評審擇優按實繳注冊資本額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對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成果和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成果在滇落地轉化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在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完善方面,云南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設圍繞重點產業,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建設一批面向社會開放的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對獲備案的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分別給予建設主體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全省各類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新獲評國家級技術轉移機構的,給予50萬元補助。對全省高校院所獲得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給予50萬元補助。
《若干措施》明確,通過完善政策、優化機制,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貸等科技貸款產品,適當降低科技成果轉化類貸款門檻,滿足更多科技型企業成果轉化融資需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省財政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產業基金投向科技成果轉化。發生股權投資時,可在實繳投資滿2年后,按實際完成投資額10%以內給予投資風險補助;發生并確認損失時,按確認的投資損失額給予10%以內的投資損失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