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臺政商交往場景行為指引
- 時間:2024-11-13
- 來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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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呂文康 通訊員楊洋 凌娜)“聯系服務企業的公職人員可否參加企業、商(協)會舉辦的年會及晚宴?能否收下紀念品?未能及時拒收的禮品怎么處理?”“公職人員到外地參加企業、商(協)會舉辦的相關活動,可否接受企業為其購買車票?可否乘坐企業的送站大巴?”……近日,昆明市出臺《昆明市政商交往若干場景行為指引及答疑(試行)》(以下簡稱《答疑》),進一步厘清政商交往邊界,明晰政商交往尺度,為昆明持續打造“四季如春營商環境”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民營經濟對全市經濟增長貢獻率為60.7%,企業發展活力與動能不斷釋放,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昆明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昆明市紀委監委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會同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等單位廣泛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題調研工作,充分聽取公職人員和企業人員的困惑和疑慮。對調研反映集中、具有代表性且比較常見的招商引資和涉企服務、接待就餐、交通用車、對外交流等方面問題,嚴格對照《昆明市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行為清單》明確內容,歸納總結典型場景、列出紀法紅線、編制參考案例,予以答疑解惑,并注明紀法依據。
通過以事說紀、以紀規行,闡明政商交往“什么可以為”“什么謹慎為”“什么不可為”?!洞鹨伞返某雠_,消除干部“想干事怕犯錯、想服務怕被誤解”的思想顧慮,引導公職人員在政商交往中“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為實現昆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釋放活力、提供動力。
昆明市紀委監委將督促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切實擔負起優化營商環境主體責任,聚焦政策落實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權謀私、政商關系“不親”和“不清”等問題,加強監管、監督和查處,推動形成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和社會廣泛參與的整體合力,進一步規范政商交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