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華寧縣順昌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萬噸不銹鋼連鑄連軋技改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 時間: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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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華寧縣順昌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萬噸不銹鋼連鑄連軋技改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云發改資環〔2020〕532號
【發布時間:2020/5/22】 【來源: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點擊:3】
玉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上報<華寧縣順昌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萬噸不銹鋼連鑄連軋技改項目節能報告>的請示》(玉發改請〔2020〕34號,項目代碼:2018-530424-31-03-017419)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4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的通知》(云發改資環〔2017〕299號)有關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對該項目節能報告進行了評審,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二、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實施年產30萬噸不銹鋼連鑄連軋技改及公用輔助設施建設。項目于2022年建成后年綜合能耗約為35294.20噸標準煤(當量值),60387.62噸標準煤(等價值)。
三、建設單位要進一步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切實加強節能管理,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監督管理體系,按《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等標準規范,嚴格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三級能源計量管理體系,并建成企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實現與省級平臺的數據對接。應嚴格按照項目節能報告中提出的節能措施進行建設。工程竣工后若達不到相關節能標準,不予通過驗收。
四、其他意見詳見《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關于〈華寧縣順昌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萬噸不銹鋼連鑄連軋技改項目節能報告〉的評審意見》(云投審發〔2020〕48號)。
五、如在項目運營過程中項目規模和能源消耗量發生重大變動,應當及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六、請玉溪市發展改革委依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并依據《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開展節能監察。
七、請玉溪市發展改革委接文后,進一步加強用能管理,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落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確保完成節能目標任務。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關于《華寧縣順昌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萬噸不銹鋼連鑄連軋技改項目節能報告》的評審意見(云投審發〔2020〕48號)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 年 5月22日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華寧縣順昌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萬噸不銹鋼連鑄連軋技改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