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申報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的通知
- 時間: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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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 年)》和《 “十四五 ”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加快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等 17 部門關于加快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建設優化升級工作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3〕28號)要求,省市場監管局決定組織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一)申報主體。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集聚發展示范區、試驗區建設在省級以上高新區、經開區等產業園區,或產業集聚的區縣級行政區域,由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進行申報。原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可申報示范區;原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和其他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可申報試驗區,發展條件和工作推進特別突出的,可直接申報示范區。
(二)申報條件
一是地方政府重視支持。將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列入地區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或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出臺支持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落實代理監管工作要求,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代理行為有力,做到應撤盡撤。
二是發展基礎條件扎實。區域產業集聚,人才優勢凸顯,服務能力突出,聚焦產業發展需求,形成全類別、全鏈條優質知識產權服務供給,能夠貢獻較高產值和稅收,有力支撐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形成典型經驗,能夠發揮示范作用。
三是集聚地域范圍明確。依托產業發展集聚服務資源,合理劃定集聚載體地域范圍,明確其“四至”范圍和總面積,涵蓋多個園區或城區的,明確各自功能定位。
四是實施方案創新可行。實施方案建設思路和目標清晰明確,符合集聚區建設優化升級工作目標定位和工作要求。實施方案任務和措施創新突破,能夠發揮區域優勢,具有可行性和預期成效,能夠推動示范區、試驗區高起點建設。
五是保障措施機制有力。建立工作推進和考核機制,完善條件保障措施,強化實施跟蹤監測,能夠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三)申報材料。申報主體編制的申報方案,主要內容應根據集聚區優化升級工作目標定位和工作要求,對照評價指標,包括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概況、建設思路和發展目標、重點建設任務、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四部分;申報主體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和監管工作典型代表案例,包括落實國家政策、出臺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機制、擴大對外開放、強化支撐保障、促進行業發展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創新舉措和工作成效。
(四)申報程序。州市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申報方案,對照評價指標開展自評價,于2023年8月6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請,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申報材料;我局初審合格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推薦函。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政府作為示范區、試驗區的申報主體,負責完善示范區、試驗區相關部門單位協調聯動機制,提升治理水平,確保申報、建設、驗收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如實填報材料。各申報單位要如實填寫、編制申報材料,充分認識申報推薦工作的嚴肅性、規范性,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同時對相關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三)完善政策體系。各地要制定完善有利于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的產業、科技、貿易、土地、補助獎勵等政策措施。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充分利用科技服務業、高技術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等各級各類優惠政策。制定完善人才政策,吸引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人才落戶。支持引進高水平外國機構入駐示范區、試驗區開展知識產權業務。促進知識產權服務國際合作,擴大知識產權服務貿易,引導服務機構承接國際知識產權服務外包業務。
(四)做好監督考核。各示范區、試驗區,要建立常態化自我評價機制和專家咨詢指導機制,做好年度發展報告,定期凝練總結典型經驗和案例,加強宣傳和推廣,發揮輻射效應和示范帶頭作用,并配合好考核驗收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