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擬出臺10項措施 用好騰沖科學家論壇資源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
- 時間:2024-11-19
- 來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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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張怡)近日,云南省科技廳發布公告,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用好騰沖科學家論壇資源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的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措施》)意見建議。
《措施》提出構建高效供需對接機制、推動全球科技機構來滇發展、促進海內外人才來滇創新創業、搭建論壇成果交易平臺、鼓勵論壇嘉賓攜科技成果來滇為滇轉化、設立騰沖科學家論壇基金、支持創新主體引進使用海內外人才、強化論壇資源入園興園、保障論壇資源入縣強縣、建立精準高效服務機制10項內容。
《措施》明確,推動參與論壇的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企業等來滇發展,對設立分支機構、區域研發中心或區域總部的,優先保障研發、生產等合理用地、用能、用工等需求,探索“帶方案供應”用地等改革措施;與省內高校院所、企業等聯合共建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平臺的,根據功能定位、研究領域、建設目標、發展需求等給予建設和運營經費支持;與省內創新主體設立聯合研究院,納入新型研發機構清單管理,評估為優秀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獎補。
全省促進參與論壇的人才團隊與云南本土機構合作,開展面向合成生物、新型儲能等戰略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前沿技術研究,以及跨領域基礎研究和顛覆性技術攻關,對獲國家立項支持的,給予配套補助。對推薦海內外人才來滇創業就業,每入選1人(團隊),給予10萬元獎勵。
同時,支持國際一流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利用論壇成果交易平臺,常態化采集市場主體需求和供給信息,開展技術成果供需對接,形成線上線下互動機制,對促成科技成果轉化并實際落地產生效益的,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金額的3%給予獎補,每家每年不超過10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通過論壇成果交易平臺購買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的科技成果轉化,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成交實際到賬額的20%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0萬元補助。
《措施》鼓勵論壇嘉賓攜科技成果來滇落地轉化,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成交實際到賬額的20%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每家單位每年不超過300萬元補助。對論壇嘉賓攜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辦、領辦科技企業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補助。支持各類園區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建設論壇專家服務基地,建立“基地項目+專家服務”柔性使用工作機制,舉辦論壇專家進園區、訪企業活動。支持企業與論壇專家合作,圍繞企業需求開展“訂單試”科技攻關,對形成良好社會經濟效益的,按照企業自有資金實際投入的10%,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0萬元經費補助;項目到位經費超過100萬元的,在人才評價、職稱評聘、業績考核、科技獎勵等方面視同省科技計劃項目。
為保障論壇資源入縣強縣,《措施》提出,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實施一批引領型重大項目和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擇優開展應用場景試點,吸引論壇發布的新技術成果在縣域“首發首試”,對納入應用場景試點的項目承擔單位,按照項目投資額的10%給予支持,最高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