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文: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最高可貸款300萬元
- 時間: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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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報頭條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不斷激發創業活力,引導和支持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日前,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創業培訓力度、創業資金扶持、創業場地供給等多方面為高校畢業生提供鼓勵措施。
加強培訓+資金扶持
按照《通知》,云南省將對有創業意愿的在校大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每年組織大學生創業培訓不少于2萬人。在創業資金扶持方面,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取消反擔保要求,可提供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的貸款。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提供最高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對符合條件的優秀創業大學生給予每人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提供創業場地
在創業場地供給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創業孵化平臺的指導,每年全省免費提供不少于10萬平方米、5000個工位場地保障高校畢業生創業,其中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不低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入駐省級創業孵化平臺的大學生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場地租金進行優惠減免。對聚集30家以上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可認定為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園。經認定的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園,每年對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園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支持其優先申報省級創業園示范基地,并按規定給予補助。
建立大學生創業導師庫
《通知》明確,要建立全省統一的大學生創業導師庫,拓寬創業導師聘任范圍,組建大學生創業導師團,校外創業導師數量與應屆畢業生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000,駐校創業型導師每校不少于3名,依托省級創業孵化平臺每年舉辦大學生創業實踐營,選拔優秀創業大學生與創業導師結對,進行“一對一”創業實踐輔導,給予高校畢業生發展方向把控、創業領域拓展、管理經驗積累、社會資源對接等多元化幫扶。
開展創業周活動
根據《通知》,確定每年6月6日至6月12日為云南省大學生“創業周”,其間將開展創業周活動,評選“云南大學生創業之星”,組織創業論壇、“創業先行者說”等活動。依托“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馬蘭花”創業培訓講師大賽等,舉辦“創翼云南”高校畢業生創業大賽,擇優評選一批符合條件的優秀創業大學生,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激勵獎補。
支持返鄉創業
此外,結合“彩云雁歸”返鄉創業計劃,引導更多大學生立足鄉村振興領域創業,面向返鄉大學生,每年遴選一批結合地方產業特點的鄉村振興領域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創業指導、結對幫扶、融資對接、資金獎補等重點支持。在返鄉創業園項目評審、獎補中,向大學生創業實體項目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