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41個!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發布
- 時間: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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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網
為提升電力供給能力,加快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統籌推進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高質量發展,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光伏發電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發〔2022〕16號)和《云南省綠色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等相關要求,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制定印發《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結合全省新能源項目庫情況,考慮新能源對全省能源投資的重要支撐作用,納入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實施的項目共141個,裝機1018.325萬千瓦。
二、工作要求
(一)規范程序加快推進。有關州(市)和部門應嚴格執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行為加快光伏發電發展的通知》(云發改能源〔2023〕264號)及《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光伏資源開發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云發改能源〔2023〕785號)等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有關要求,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規范資源配置,提高服務水平,盡快實現開工,強化調度監測,注重源網協同,推動項目加快建設、按期投產。同時,按照裝機的10%配置調節資源,可通過自建新型儲能設施、購買共享儲能服務和購買燃煤發電系統調節服務等方式實現。
(二)加強要素高效審批。各州(市)應加強用地用林、生態環境、水土保持、文物、壓覆礦、配套電力送出等審批環節的指導,一次性告知項目審批流程、申報材料、申報要求等,從源頭上提高報件質量。各要素保障部門和云南電網公司應加強上下聯動,提高審批效率。
(三)強化日常調度監管。州(市)能源主管部門落實項目屬地監管責任,建立項目“日監測、周調度、月通報”機制,重點調度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工程建設進度、投資完成、接網工程進展等情況,采取在線監測、項目調度和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監督檢查。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將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加強調度和現場調研。
(四)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防止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項重點要求》、《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3版)》及《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項目建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守住安全生產底線。
(五)嚴密防范廉政風險。州(市)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督促項目業主共同防范項目資源配置、項目審批、開發建設等過程中的廉政風險,嚴格落實工程項目建設公開公示相關制度,嚴禁以非正當手段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依法依規推進項目開發建設。
本次納入方案實施的項目共141個
裝機1018.325萬千瓦
涉及云南16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