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 時間: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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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農業農村局,各重點湖泊管理局,省水產技術推廣站、省漁業科學研究院:
現將《農業農村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農漁發〔2020〕3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積極開展學習宣傳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開展學習宣傳活動,把學習宣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做為當前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今后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好《決定》與《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云南省漁業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工作,結合當前禁漁期,依托電視廣播、手機短信及“兩微一端”等媒體做好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工作,利用世界野生動植物日、全國放魚日、全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月等重要時間節點,使《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在全社會營造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良好氛圍。
二、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執法監督,根據《云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經營利用監管的緊急通知》,持續加強同林草、市場監管和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結合云南省“中國漁政亮劍2020”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保持高壓態勢,對非法水生野生動物市場、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查封、關閉。突出執法重點,嚴厲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非法捕撈販賣、非法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經營利用活動,嚴格執行《通知》和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水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氛圍。
三、嚴格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梳理所負責的水生野生動物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完善工作規范和辦事指南,加強審核把關,嚴格準入門檻,不符合審批條件和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模式,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經營利用企業(養殖戶)事中事后監管,健全完善檔案和標示制度,加強水生野生動物動態化、可追溯管理。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罰,保障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經營利用等活動依法依規、有序開展。
聯系人及電話:楊曉雷,0874-65749521
附件:農業農村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
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pdf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