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回國在滇創業 最高可獲50萬元資助
- 時間: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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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明信息港
近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云南省留學人員回國在滇創業支持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吸引更多留學人員回國在滇創業,積極投身新時代人才強省戰略。
《實施細則》提出,申報人須在國(境)外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并學習1年以上,或具有1年(含)以上國(境)外博士后工作經歷,其創辦企業在滇注冊時間不低于1年、不超過3年,帶動不少于5人穩定就業1年以上,同時申報人應為所創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30%以上。
《實施細則》分3個等次對留學人員回國在滇創業項目擇優給予經費支持,一等項目給予50萬元資助、二等項目給予30萬元資助、三等項目給予20萬元資助,資助額不超過申報人實繳出資額。資助經費主要用于留學人員回國創辦在滇企業的科研創新、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人員安置、團隊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