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發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
- 時間: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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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產業〔2021〕16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能源局: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高耗能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高耗能屬性主要由產品性質和工藝特點決定,合理有序的項目建設實施,對健全產業體系、穩定市場供給、促進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為落實《關于強化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指導各地科學有序做好高耗能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有效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經商有關方面,現發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突出標準引領作用
對標國內外生產企業先進能效水平,確定高耗能行業能效標桿水平。參考國家現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確定的準入值和限定值,根據行業實際情況、發展預期、生產裝置整體能效水平等,統籌考慮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保持生產供給平穩、便于企業操作實施等因素,科學劃定各行業能效基準水平。重點領域范圍和標桿水平、基準水平視行業發展和能耗限額標準制修訂情況進行補充完善和動態調整。
二、分類推動項目提效達標
對擬建、在建項目,應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對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提高生產運行能效,堅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產品。加強綠色低碳工藝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三、限期分批改造升級和淘汰
依據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和淘汰。對需開展技術改造的項目,各地要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將能效改造升級到基準水平以上,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對于不能按期改造完畢的項目進行淘汰。堅決遏制高耗能項目不合理用能,對于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級的項目,限制用能。
四、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政策
整合利用已有政策工具,通過階梯電價、國家工業專項節能監察、環保監督執法等手段,加大節能降碳市場調節和督促落實力度。推動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向節能減排效應顯著的重點項目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落實節能專用裝備、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快企業改造升級步伐,提升行業整體能效水平。
上述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各地方要深刻認識、高度重視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充分立足本地發展實際,堅持系統觀念,尊重市場規律,細化工作要求,強化責任落實,穩妥有序推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切實避免“一刀切”管理和“運動式”減碳,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附件: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 態 環 境 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 家 能 源 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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