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2年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2-03-10
- 來源:
- 瀏覽:398
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智能制造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規〔2021〕207號)和《云南省“十四五”工業和信息化技術進步規劃》(云工信技創〔2021〕330號),大力推行項目工作法,發揮項目示范帶動作用,加快推進我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決定開展2022年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須是云南省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好的技術研發與融合創新能力、資金籌措能力,無違法違紀和不良信用記錄。
(二)項目須是已開工或2022年內可開工建設項目,并已完成核準或備案;技術上處于省內領先或國內先進水平,項目使用的裝備和系統自主安全可控,能產生較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2022年內竣工項目優先考慮。
(三)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低于1000萬元,分段分期實施的項目可整合成一個項目申報。項目應符合《智能制造示范項目要素條件》(附件1)中相應類別的具體要求。
(四)項目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發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指標方面表現較好,并能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長性。
二、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
(二)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復印件(建設內容須與申報項目一致),項目土地批準文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申報程序
(一)各申報企業參照《智能制造示范項目要素條件》(附件1),認真填寫《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申報書》(附件2)和《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匯總表》(附件3),并按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一式二份裝訂成冊后按屬地原則報當地州、市工信局(含word電子版),省工信廳不直接受理企業申報材料。申報企業對項目信息真實性負責。
(二)請各州、市工信局負責組織開展轄區范圍內的項目申報、匯總、審核等工作,并按附件3對項目進行匯總,于2022年4月18日前將項目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報送我廳技術創新處,并將申報書及匯總表(word版本)電子表格發送至電子郵箱(有關附件可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gxt.yn.gov.cn/下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牢固樹立“抓項目就是抓發展”意識,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做好組織動員、材料初審、政策解讀、溝通協調等工作。
(二)落實“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工作要求,按照時間節點高質量報送相關材料。
聯系人:王林、胡強
電 話:0871-63515791 63512985(傳真)
附件:1.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2.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申報書
3.云南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匯總表點擊下載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