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推動咖啡精品率和精深加工率提升三年行動政策支持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 時間: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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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省直管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動咖啡精品率和精深加工率提升三年行動支持政策措施(2022-2024年)》(云農綠〔2022〕8號)要求,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共同編制了《云南省咖啡產業綠色發展政策支持資金申報指南》《云南省咖啡鮮果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獎補資金申報指南》《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投資獎補資金申報指南》《云南省精品咖啡莊園咖啡品種更新獎補資金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州、市相關部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及時了解相關政策,積極組織申報政策支持資金。
聯系人: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項希希
電話及郵箱:0871—65749600,lssppbgs@163.com
聯系人:云南省財政廳 李益魯
電話:0871—63629917
聯系人: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馮志剛
電話:0871—63513028
附件:1.《云南省咖啡產業綠色發展政策支持資金申報指南》
2.《云南省咖啡鮮果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獎補資金申報指南》
3.《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投資獎補資金申報指南》
4.《云南省精品咖啡莊園咖啡品種更新獎補資金申報指南》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云南省咖啡產業綠色發展政策支持資金
申報指南
根據《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動咖啡精品率和精深加工率提升三年行動支持政策措施(2022-2024年)》(云農綠〔2022〕8號)精神,為規范咖啡產業綠色發展政策支持資金申報,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對象
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咖啡種植、生產加工、標志管理的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支持時間范圍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范圍及方式
(一)支持范圍
1.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獲得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綠色食品認證或國內具有有機產品認證資質的機構認證的有機產品認證,且證書在有效期范圍內的咖啡產品(轉換期產品除外)。
2.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咖啡基地建設
以綠色食品或有機產品認證主體為主進行經營管理的具有長期(不低于5年)土地承包、租賃或原料購銷合同(協議)且生產規模不少于500畝(含)的咖啡種植基地(有機轉換基地除外)。
3.咖啡地理標志
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且授權用標的咖啡產品。
(二)支持方式
對獲得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及基地,實行“先建后補、獲證后補、按量獎補”的原則給予一次性補貼;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且授權用標的咖啡產品實行“獲證后補”的原則給予一次性補貼。
四、獎補標準
(一)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對獲得綠色食品或有機產品(轉換期產品除外)認證且貼標使用的咖啡產品給予3萬元/個產品的一次性獎補(續展或再次認證同一產品不予獎補),同一獲證主體最高獎勵30萬元。獲證產品數以有效期范圍內的認證證書為準。
(二)綠色食品、有機咖啡基地。對獲證主體自主經營管理或長期穩定供應原料(承包、租賃及購銷協議期不低于5年)且規模不少于500畝(含)的綠色食品、有機咖啡種植基地(有機轉換基地除外)分別給予100元/畝、200元/畝的一次性獎補(再認證同一基地不予獎補)?;匾幠:怂阋杂行趦鹊恼J證證書、申請認證時提交的產地環境質量監測報告、基地承包(租賃)合同或原料購銷協議為準。
(三)咖啡地理標志。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且授權用標企業不低于1家的持證主體給予50萬元/個的獎補,同一持證主體僅獎補一次。
五、申報條件
(一)符合支持范圍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關單位。
(二)有機產品獲證主體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查詢到相關信息;綠色食品獲證主體在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可查詢到相關信息。
(三)申報主體所提供的認證證書持有人名稱需與申報主體保持一致。
(四)申報主體依法經營,在信用、環保、產品質量安全、納稅等方面無不良記錄。
(六)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予受理:
1.同一咖啡園生產基地不同主體重復申報的;
2.認證機構資質及證書無效或被撤銷、注銷的;
3.同一年度內,財政資金已支持過該項目的;
4.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受理時間
2023年5月30日—6月20日。
七、申報程序
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逐級審核申報并行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及新型經營主體,按照指南和網上申報要求,于2023年6月20日前登陸云南省財政資金支持市場主體綜合服務平臺“陽光云財一網通”(網址:http://222.172.224.40:8080)自愿進行申報。同時,向縣級農業(咖啡)主管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申報主體應如實、準確、全面填報相關材料,網上錄入的項目申報內容及材料應與紙質申報材料填報內容相一致。
(二)縣級、州市級審核
縣級、州市級農業農村(咖啡)主管部門牽頭審核申報主體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基地面積及權屬證明、認證類型、證書真偽及有效期、資金補貼額度等信息。同時,需進一步商財政、市場監管、稅務、生態環境、公安和法院等部門對申報主體及其法人近2年在社會信用、環保、產品質量安全、納稅、涉黑涉惡、訴訟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申報主體存在以上方面不良記錄且未整改的,取消申報資格;已整改的,須由申報主體提供所在地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整改完成證明材料;涉及認證基地所在地跨縣區的,需商請所在地農業農村(咖啡)主管部門進行核實并出具核實意見。審核完成后會同財政部門匯總行文,逐級報上級農業農村(咖啡)主管部門,并在“陽光云財一網通”提交審核意見。
(三)省級審核
省農業農村廳對州(市)農業農村部門匯總申報項目開展初核,期間,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參與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部分申報主體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重點核實。核實完成后將項目初核情況提交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省農業農村廳提交的初核情況開展復核,并將項目復核情況反饋省農業農村廳。由省農業農村廳按規定程序將項目復核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調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申報資格,不予支持。
審核期間,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情況的,不得再申報享受同類財政補貼資金。
(四)資金撥付
由省農業農村廳根據公示結果直接撥付申報主體補助資金。
八、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申報表內容包括申請單位基本情況、咖啡基地規模、綠色食品及有機認證情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情況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等。申請文件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附件1)。
(二)承諾書。經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對其所提供資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承諾書(附件2)。
(三)證明材料
1.申報主體(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或多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認證證書。提供有效期內的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證書(有機轉換證書除外)或地理標志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3.申報主體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的信用報告。
4.基地證明材料。不低于5年的基地承包(租賃)或原料購銷合同(協議)及基地清單。
5.近一年內州(市)級或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按綠色食品或有機產品標準全項檢測的合格產品檢驗報告。綠色食品基地同時需提供《產地環境檢測報告》。
6.地理標志登記(注冊)申請須提供授權用標及企業用標證明材料。
7.認證基地范圍圖斑。采用國家2000坐標系采集申報認證基地的邊界坐標并形成的圖斑,最終數據以.shp格式存儲。
8.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產銷售貼標產品的生產記錄、銷售合同、財務記錄、有關圖片等。
九、跟蹤管理
(一)縣級農業(咖啡)主管部門應加大本轄區獲獎補主體資金使用指導力度,指導企業加大綠色、有機咖啡基地建設,制作并明示綠色、有機專用標識標牌,指導廣泛推廣使用綠色、有機專用標志,加大綠色、有機產品宣傳及市場營銷等工作。
(二)縣級農業(咖啡)主管部門應加大獲獎補主體日常監管力度,定期開展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規范生產檢查,確保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按標生產。結合工作實際,將獲獎補主體獲證產品納入各級農產品(食品)年度抽檢范圍,確保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質量達標。對檢查、抽檢不合格的視情況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對違規違法生產的給予曝光并通報相關主管部門。省級主管部門也將適時組織隨機檢查、抽查活動。
十、附則
本指南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