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
- 時間:2024-11-22
- 來源:云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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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云南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成為今年林業最重要的一項改革。11月20日,省政府新聞辦與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金融管理局、普洱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方案》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創新舉措等進行發布和介紹。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改革實踐,對于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林農就業增收、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作為集體林大省,云南省3.75億畝林地中,集體林地有2.99億畝,是全國較早開展林權制度改革的省份,自2006年啟動第一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歷經主體改革、配套改革、完善改革3個階段,成效明顯,為現階段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礎。
《方案》明確,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在此基礎上,通過繼續深化改革,推動森林經營更加科學高效、支持保護制度更加完善、林權價值增值途徑更加多樣,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森林生態質量持續提高、林區發展條件持續改善、農民收入持續增加。
《方案》確定了6項改革任務共18項改革內容。圍繞加快集體林地“三權分置”,細化了持續深化“三權分置”、提高林權服務水平等2項改革內容。圍繞推進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明確了規范集體林權流轉、建立林權收儲擔保機制、完善聯農帶農機制、實施“百場帶千村”行動等4項改革內容。圍繞統籌森林資源保護利用,細化了科學劃定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強森林經營利用、創新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采伐需求等4項改革內容。
同時,圍繞大力發展現代林產業,明確了加強政策支持、做強林下經濟、打造林草優勢產業、強化要素保障等4項改革內容。圍繞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細化了推進林業碳匯價值實現、促進林權價值增值等2項改革內容。圍繞強化服務保障支撐,細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創新開發林業保險產品等2項改革內容。
在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中,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工作將持續著力從服務林權價值增值方面推動改革。通過服務林權資源整合,開展林權流轉登記,助推各地將分散的林權整合流轉至村集體或合作經營開發主體,發揮林權資源整體效應,實現資源經濟價值。同時,通過服務林權流轉,優化完善林權登記,為林業經營者提供抵押融資貸款產權保障,實現林業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金,促進林業產業發展。
全省金融系統積極賦能云南林業高質量發展,建立跨部門林草金融協同聯動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困難和問題。向林業企業推廣“融信服”平臺,提高銀企對接的便捷性。鼓勵金融機構豐富和創新適配的金融產品,拓展林業龍頭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在全省89個園區(包括林產業園區)派駐209名金融特派員,為企業更好地提供融資便利。完善金融支持林草重點領域發展的融資監測及數據統計機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滿足林業經營主體融資需求。
作為云南林草資源最豐富的區域,普洱市被確定為云南省林業綜合改革試點市開展先行先試,為全省出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印發提供借鑒經驗。下一步,普洱市將聚焦監管困難、交易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成立普洱森林資源數據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便捷高效提供資源調查、權屬核查、資產評估服務,規范林權流轉、林產品交易。聚焦林下利用空間不足、林下經濟發展緩慢等問題,探索林下經濟發展林地清理技術標準,發揮5個國家林下經濟示范基地、75戶重點市場主體的帶動作用,打造林下經濟品牌。聚焦森林康養產業規模小、品質低、業態單一等問題,依托項目建設,培育一批功能顯著、設施齊備、特色突出、服務優良的森林康養基地。(云南日報 記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