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創新聯合體建設管理工作方案(試行)》發布 鼓勵創新聯合體實體化運行
- 時間: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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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明信息港
12月3日,云南省科技廳發布《云南省創新聯合體建設管理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明確了創新聯合體功能定位、組建原則、主要目標、組建條件等。運用創新聯合體有望加速解決制約全省重點產業發展的“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問題,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
《工作方案》提到,創新聯合體是體系化、任務型、開放式的創新合作組織和利益共同體,以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為目標,以重大項目需求為牽引,以共同利益為紐帶,以市場機制為保障,由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織,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共同參與。其組建按照遵循市場機制、聚焦產業需求、政府有效引導的原則開展。
從目標來看,創新聯合體圍繞我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綠色鋁、光伏等制約產業發展的“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組建,探索科技創新組織新形態,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規模化應用,帶動創新鏈產業鏈融通發展,促進產業鏈轉型升級。
根據組建條件,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須為云南省內注冊的創新能力突出的行業龍頭或領軍企業,能夠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提升全產業鏈專業化協作水平和產業集群整體創新能力,在國內具備一定的行業影響力和帶動力。創新聯合體成員單位應與牽頭企業在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標準制定、國際合作、品牌建設等方面具備合作基礎和合作意愿。
創新聯合體有五項主要任務,分別為組織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共同推進重大成果轉移轉化、共建共享創新平臺載體、推進國內外科技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創新體制機制?!豆ぷ鞣桨浮访鞔_,將引導創新聯合體內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加強互動,推動重大技術創新成果示范應用與產業化;統籌內部創新資源要素,共同建設研發設計、公共實驗、檢驗檢測、知識產權等科技服務平臺,實現各成員單位創新資源開放共享。
《工作方案》鼓勵民營企業牽頭或作為成員單位參與創新聯合體建設,并指出,創新聯合體應選聘學術造詣高、熟悉產業發展、具備團結協作和組織協調能力的首席專家(科學家),并鼓勵創新聯合體實體化運行。
同時,《工作方案》也明確,云南省將對創新聯合體提供的支持包括科技項目支持、平臺建設支持、科技金融支持、派駐科技特派員、參與科技創新決策。原則上一個創新聯合體至少牽頭實施一個省級重大科技專項。對創新聯合體內部產生的創新創業載體,優先認定為省級眾創空間、孵化器等,享受相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