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3年度昆明市第二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助的通知
- 時間: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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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度假)區派出分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三部門關于印發昆明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昆市監發〔2022〕63號)要求,現開展2023年度昆明市第二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助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未經科技管理部門認定的企業(以下簡稱非認定企業),重點支持獲得市級以上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的企業、市級以上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優勢)企業、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昆明市市長質量獎獲評企業等。非認定企業具體要求如下:
(一)企業近3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近1年內無重大安全事故和法律糾紛,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資產負債率合理;
(二)企業出質的知識產權權屬清晰、合法有效,無侵權及其他違法行為;
(三)企業完成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合同簽訂,并完成向國家相關機構辦理質押登記等法定手續;
(四)企業獲得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應主要用于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改造、流動資金周轉等科技創新和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有價證券、基金、期貨等投資用途。
二、補助類型及申報材料要求
(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補助。非認定企業在2022年6月27日—2023年3月31日期間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后可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補助,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1.《昆明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申請表》;
2.申請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3.申請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企業財務狀況說明等;
4.信用中國企業信用報告;
5.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或商標權質押登記通知書”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質押證明材料,用于質押的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
6.知識產權質押合同、融資合同、已償還融資本金和支付相應利息憑證復印件(如有),若融資本金尚未全部償還的,申報企業須在還清融資本金并結清全部利息后的5日內補充提交已償還融資本金和支付相應利息憑證的復印件;
7.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施績效報告》(如有),若企業申報時融資實施項目尚未完成的,須在項目完成后30日內補充提交《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施績效報告》。
獲得云南省科學技術廳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補助的科技型企業(認定企業)申報昆明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補助請向昆明市科學技術局提出申請。
(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發生的服務費用。企業可對質押登記完成時間在2022年6月27日—2023年3月31日期間因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而發生的評估費用、擔保費用、保險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費用申請補助,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1.企業與相關提供服務的機構簽署的款項支付協議;
2.知識產權評估費、保險費、擔保費、其他相關服務費的支付憑證(發票、電子轉賬回執單等);
3.與服務費相關的知識產權質押合同、融資合同。
三、補助標準
(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補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按照最高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融資合同簽訂時點同期人民幣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補助,貼息利率最高不超過5%(含5%),每家企業年度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助期限1年。
(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發生的服務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最高可按實際融資金額的3%(含3%,其中評估費用補助不超過實際融資金額的1%)給予補助,以費用實際發生額為上限,每家企業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派出分局做好政策宣傳,動員轄區企業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昆明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助實施細則》要求,將申報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報送至昆明市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平臺。
(二)申報企業對所申報項目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申報材料涉密的不得通過網絡申報。
(三)申報材料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企業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實,原件審核后退回申請企業。
五、聯系方式
昆明市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平臺
聯系人:許老師
聯系電話:13962991323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護國路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