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人均標準達1700元以上!12月起,云南全面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
- 時間: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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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春城晚報-開屏新聞
近日,云南省印發《關于建立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明確自今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建立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是加快推進失業保險強基固本,強化失業保險保障功能,增強制度統一性、公平性,讓人民群眾更多更公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和制度建設成果,以更有力的政策制度助力穩就業保民生。
統一政策制度,推動高質量發展。《意見》明確,統一參保范圍,保障全省參保對象平等參加失業保險、公平享受待遇。規范繳費基數,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其本人工資,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個人月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0%和60%確定上下限,規范繳費單位如實申報繳納失業保險費。提高待遇水平,全省失業保險金將按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90%頂格執行,擴大受益范圍,月人均標準達1700元以上。
規范基金運行,實現可持續發展?!兑庖姟分赋?,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建立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機制,實行省級統一集中管理、統籌調度使用,基金收入及累計結余按期全額歸集至省級財政專戶,基金支出由省級統一撥付,“收支兩條線”全額繳撥。規范預算編制執行,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原則,科學確定預算指標,嚴格約束預算執行,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提高預算執行率。壓實各級政府責任,建立事權與財權相匹配、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省、州市、縣三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上年末全省失業保險基金備付能力低于24個月,啟動三級缺口分擔機制,有效均衡各地負擔,防范化解基金支付風險。防范基金安全風險,推動建立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的基金監督風險防控制度,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確保基金運行安全、平穩、可持續。
優化經辦服務,推進高效率落實。《意見》要求,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市縣兩級政府履行好參保擴面、待遇核發、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主體責任,形成上下協同、同向發力的工作格局。強化技術保障,建成上下連通、省級集中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統一業務指標、經辦流程、技術標準,實現失業保險“全省通辦”“一網通辦”,推進失業保險待遇通過社會保障卡發放。實行失業保險業務歸口社保經辦機構管理,整合經辦力量,簡化經辦流程,提供“只進一道門、只到一個窗、最多跑一次”的經辦服務,提升企業群眾辦事體驗感和滿意度。(春城晚報-開屏新聞 記者張田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