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 時間: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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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發改價格〔2020〕198號
各州市發展改革委,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農墾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各增量配電網企業: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為抓好貫徹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價范圍和措施
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農墾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各增量配電網企業要嚴格落實電價政策,降價范圍內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用戶電費按原到戶電價(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95%結算。增量配電網企業、轉供電主體同步將電網降低的用電費用及時足額傳導給終端用戶。
二、進一步明確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執行時間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執行期限延續至2020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發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視,指導電網企業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加強跟蹤調度,及時發現解決政策落實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二)各州市發展改革委加強宣傳、解讀,配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監管。
(三)電網企業要持續加強降價政策的宣貫,通過多渠道、多形式,積極主動告知電力用戶相關電價政策和辦理流程。疫情防控期間用戶申請資料可容缺后補,用電申請業務當日辦結,全力支持企業盡快復工復產。
附件:1.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