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協調領導小組關于申報第十九批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的通知
- 時間: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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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學習運用“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云發〔2024〕1號)文件關于不斷培育壯大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要求,進一步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隊伍,決定開展第十九批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必須具備綜合實力較強、聯農帶農作用突出、履行社會責任好等條件,同時不存在非法集資、涉黑涉惡等情況,具體要求遵照《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云農企〔2017〕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基本標準執行。
二、申報程序
申報程序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企業申報。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企業所在地的縣級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州(市)級審核。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依據《管理辦法》確定的基本標準和條件,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審核。
(三)行文上報。經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名義正式行文上報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附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
2024年6月30日前將以下紙質材料1份報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正式推薦文件。文中請詳細說明申報的過程和做法、企業的有關情況,并附申報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匯總表(附件1,同時報送Excel電子文檔)。
(二)云南省第十九批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書(附件2)。申報書填寫內容要與相關證明材料保持一致。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和規定,不得泄露認定的有關信息,做到公平認定、廉潔認定。
(二)龍頭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聯系人:云南省農業農村廳鄉村產業發展處,向湉湉
電話:0871-65749556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萬華路169號
郵編:650224
郵箱:ynxzq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