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擬實行“有進有出”單項冠軍企業動態管理機制
- 時間:2024-07-05
- 來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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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楊敏)7月2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網發布關于《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示,向社會公開征求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以下簡稱“單項冠軍”)的認定、管理、培育等意見。
單項冠軍是指長期專注于制造業特定細分領域,生產技術或工藝水平國內領先,單項產品(生產性服務)市場占有率位居國內行業前列或省內第一的制造業企業。
《辦法》明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單項冠軍認定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統籌協調,推動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發布認定標準,組織開展認定管理和監督檢查;建立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庫、“有進有出”的單項冠軍動態管理機制和認定評價體系。鼓勵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建立企業培育庫,加大扶持力度,推動單項冠軍質量穩步提升、數量持續增加。
《辦法》要求,單項冠軍原則上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認定工作,主要圍繞國家、省重大戰略適時更新重點領域,按照單項冠軍認定標準,從專業發展、市場競爭、創新能力、經營管理等方面評價認定,按照“誰推薦、誰把關,誰認定、誰管理”的方式統籌開展、有序推進。單項冠軍有效期為3年,到期后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復核(含實地抽查),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3年。獲得單項冠軍稱號的企業應在每年5月31日前通過單項冠軍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經提示仍未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
《辦法》明確,有效期內的單項冠軍,若發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組等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發生變化后3個月內核實上報。不再符合認定標準的,撤銷認定。經提示仍未按期報告有關情況的,撤銷認定。有效期內的單項冠軍,若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安全保密)、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經核實后撤銷認定,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辦法》還明確了單項冠軍的培育服務工作。其中,對獲得單項冠軍稱號的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并對新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稱號的企業,統籌工業領域現有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單項冠軍,將統籌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和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予以重點支持。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建立“企業直通車”常態化聯系制度,及時掌握企業訴求,指導用好惠企政策,協調解決土地、用工、用能等問題,提高政策精準性和有效性;應推動單項冠軍創新發展,支持引導企業持續強化研發投入,承擔國家、省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擴大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支持企業提升公司治理、精細管理和合規管理水平。同時,會同同級相關部門支持單項冠軍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接,提升金融服務的有效性、精準性。支持引進、培養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高水平技術技能人才,積極推進產學研合作。加大對單項冠軍的宣傳推介力度,打造“單項冠軍”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