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文化和旅游強省建設三年行動(2023—2025年)》
- 時間: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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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日報
旅游合作。與周邊國家共建昆明—老撾萬象—泰國曼谷、昆明—越南海防、昆明—緬甸仰光3條跨境旅游走廊。培育打造滇越民間友好之旅、中老鐵路休閑之旅、中緬胞波情誼之旅3條跨境旅游精品線路。以勐臘、瑞麗、河口、麻栗坡等邊境縣(市)為重點,規劃建設跨境旅游合作區和邊境旅游試驗區。深化與南亞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發揮仰光、金邊中國文化交流中心和境外中華鄉愁書院、華文書局作用,辦好中緬媒體雙城論壇、跨國春晚等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三)實施文旅項目高質量建設行動
16.加強文旅項目要素保障。堅持生態優先,推動文旅項目用地與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和九大高原湖泊保護等銜接,堅決避讓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歷史文化保護紅線和災害風險區等。嚴格執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辦理項目用地、規劃許可、環評等手續。簡化旅游設施證照辦理流程。爭取和統籌中央和省預算內投資加大對文旅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基礎上,加大對文旅項目和文旅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17.高水平謀劃文旅項目。圍繞發展壯大資源經濟、園區經濟、口岸經濟,省級層面牽頭策劃50個左右質量水平高、市場前景好、業態創新強的重大招商項目,每個州(市)策劃包裝10個以上重點文旅項目,每個縣(市、區)策劃包裝2個以上文旅新項目,全省推出文旅招商項目500個以上。
18.實施文旅精準招商。面向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全國文化企業30強、中國旅游集團20強和行業龍頭企業等,“一對一”鎖定目標企業開展精準招商,推動招企業與招項目、招品牌、招管理、招服務相結合。加強簽約項目協調服務,提高項目落地率和資金到位率。
19.建設重大引領支撐項目。加快建設瀾滄江—湄公河黃金水道國際旅游帶、亞洲象國際生態旅游區等6個面向南亞東南亞重大文旅項目。建立全省業態創新項目庫,加快推進農業與文化和旅游融合、工業與旅游融合、體育與旅游融合、康養與旅游融合等業態創新項目200個以上。
(四)培育壯大經營主體行動
20.打造文旅龍頭企業。引進國內外優質文旅企業在云南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子公司或合資企業。培優扶強,組建云南文旅集團。依法依規推動湄公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麗江東巴谷生態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符合條件的“金種子”文旅企業上市融資。支持省內文旅企業集團化發展、全產業鏈運營,爭取云南文旅龍頭企業進入全國文化企業30強和中國旅游集團20強。
21.壯大傳統文旅企業。推動有實力的旅行社集團化發展,培育年營收超億元的旅行社30家以上。支持全省旅游住宿企業連鎖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深化國有景區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改革,推動傳統文旅企業個體轉小微、小微轉規上、規上轉股份、股份制企業上市,培育年營收10億元以上的文旅骨干企業10戶以上。
22.培育新業態經營主體。引導支持體育企業、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等參與旅游新業態、新產品開發運營。扶持本土企業特色化品牌化發展,新增特色小微文旅企業1萬戶以上、“專精特新”旅游企業100戶以上。鼓勵村黨組織領辦旅游專業合作社,壯大村集體經濟,重點培育全省鄉村旅游合作社5000家、經營戶14萬戶以上。
23.做強企業孵化平臺。推動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產品、業態高端化發展,自然、人文風貌特色化提升,管理、服務智慧化升級。推動全省38個旅游度假區提質增效,引進一批旅游龍頭企業、骨干企業和中小微特色企業入駐園區。發揮建水紫陶等國家和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引領作用,做大做強特色文化產業,提升園區服務和孵化能力。
(五)開展旅游服務創優提質專項行動
24.加強執法監管。規范旅行社經營和導游執業行為,推動完善導游薪酬制度,實現“游購分離”,解決“以購養游”問題。完善多部門聯合執法,嚴格依法辦案,及時發布指導案例。優化旅游投訴處置體系,建立涉旅投訴省級統一接聽、分辦制度,強化處置過程管理,落實辦結回訪制度。推動重點旅游城市建設旅游巡回法庭、糾紛仲裁機構。持續開展“掃黃打非”專項整治和邊疆文化市場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文化、出版、版權、廣播電視、電影、文物、旅游市場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25.提升服務質量。加強誠信體系建設,推動重點涉旅企業信用評價全覆蓋,選樹一批守信踐諾標桿企業,推出一批“品質游”優質服務旅行社、旅游購物示范街區、城市商業綜合體。推行貴重旅游商品“一貨一碼”可追溯制度,優化旅游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機制。加強特色酒店與民宿規范管理,實現旅游服務標準化、品質化和管理規范化。常態化實施為游客服務“10件實事”,開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務。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教育,抵制文化和旅游活動中的不文明行為。
26.強化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紅色資源、節慶論壇、文藝創作、文娛市場等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工作。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指導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公共文化單位、文物保護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劇本娛樂、等級旅游民宿等新業態經營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要求,加強A級旅游景區特種設備和旅游包車等安全監管,“一項目一預案”做好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27.提升智慧化服務水平。強化“一部手機游云南”服務端功能,推動建立西南區域智慧旅游聯盟,不斷提升“游云南”平臺的訪問量、轉化率和留存度,提升市場化運營水平。迭代優化“一部手機管旅游”管理端,對旅游團隊實施全息化管理,提升行業數字治理能力,推進文旅行業治理體系信息化。
(六)塑造推介形象品牌行動
28.塑造文旅品牌形象。圍繞“有一種叫云南的生活”主題IP,開展IP資源普查和策劃,高水平制作3部以上云南文旅宣傳主題視頻,加大市場投放力度。支持各地區制作辨識度高、傳播力強的圖文和視頻宣傳資料,增強云南文旅形象傳播力。積極參與“你好!中國”品牌對外推廣體系和絲綢之路主題旅游海外推廣季、長江主題旅游海外推廣季等專業推廣活動,提升云南文旅品牌影響力。
29.創新文旅宣傳機制。加強文旅宣傳與各大媒體、文旅要素部門的交流合作,建立宣傳素材共采共享機制,策劃推出現象級營銷。依托臉書、照片墻、推特、優兔、抖音海外版等國際主流社交媒體平臺,完善云南文旅線上對外宣傳營銷推廣體系。
30.加大文旅宣傳力度。構建“央媒+省媒+州市縣媒體+文旅企業”聯動、線上線下一體的品牌傳播矩陣,加大旅游精準營銷力度。積極開展“請進來、走出去”營銷,不斷推出新產品、新亮點,全方位宣傳和推介云南旅游。組織承辦好中國國際旅游交易會等展會活動,積極參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國內外知名展會,高質量辦好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動。
31.深化文旅交流合作。加強與世界旅游組織、世界旅游聯盟等國際旅游組織的交流與合作,提升云南旅游對外交流合作水平。深化泛珠三角區域旅游合作和川滇藏“大香格里拉”合作,推動滇滬、滇粵、滇港、滇澳、滇臺等多層次區域旅游合作。
32.構建文旅正面宣傳和輿情處置一體化機制。完善輿情監測、分析研判、預警交辦、處置跟蹤、舉報辟謠、正面宣傳的一體化機制,主動應對負面輿情,加強正面回應和輿論引導。加強各級黨委宣傳部、黨委網信辦、政府新聞辦、公安(網安)等部門協調聯動,依法依規處置涉旅網絡輿情。建設高素質涉旅網絡輿情處置隊伍,高效防控輿情風險,快速穩妥處置負面輿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構建高位統籌、部門聯動、上下協同、執行有力的組織領導機制,“一盤棋”推動文化和旅游強省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重點問題。
(二)加大政策支持。保持文化和旅游強省建設資金穩定投入,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加大開發性金融對文化和旅游強省建設的支持,設立云南省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基金。強化典型引路,打造云嶺旅游名縣、金牌旅游村等品牌。
(三)加強人才培引。實施金牌人才工程,培養金牌導游(講解員)、金牌旅游管家、金牌主播和金牌職業經理人。加強省內高校、職業院校文化和旅游重點學科建設,完善專業設置,填補考古等專業空白。深化校企合作,開展訂單式文旅人才培養。加大“青苗”人才培養力度。加強人才政策宣傳,開展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雙招雙引”工作,推動政策引才、項目引才、以才引才。
(四)強化督促落實。完善文化和旅游企業、旅游業固定資產投資、文旅經濟發展等統計指標體系,健全統計監測制度。運用好“文化旅游發展綜合質效”指標,建立有效激勵機制,鼓勵州(市)競爭申辦全省旅游高質量發展年度現場會,推動文化和旅游強省建設目標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