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業單個項目最高可獲30萬元支持
- 時間: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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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明日報
4月14日,云南省科技廳印發《云南省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旨在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科技創新體系,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企業出題、政府立題、產學研協同答題、市場閱卷的項目形成和評價機制,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營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
《工作方案》明確,將在全省范圍內選擇部分發展前景好、具有相應創新能力的中小微企業予以小額度(單個項目財政資金不超過30萬元)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進一步提高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推動中小微企業轉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領軍企業。
《工作方案》指出,3年內全省計劃遴選一批創新型中小微企業進行試點,力爭試點企業中新增高新技術企業200家以上,解決關鍵核心技術60項以上,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100項以上;2023年,力爭試點企業中新增高新技術企業60家以上,解決關鍵核心技術20項以上,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30項以上。
《工作方案》指出,將在全省129個縣(市、區)內遴選部分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內企業、創新型中小微企業進行科研項目試點;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海洋技術、新材料技術等9個領域的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9個領域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內企業。
《工作方案》明確,試點企業作為項目承擔單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在試點地區轄區內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相應的科研人員;上一年度有相應的研發經費支出;具備按照1:1以上比例提供配套經費的財務實力;具有相對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規范的會計核算制度和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能力;試點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