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云南省財政支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后補助項目申報的通知
- 時間:2024-05-27
- 來源:
- 瀏覽:253
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人民政府有關科技創新部署,加快推進產業強省建設,根據《云南省財政支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云財教〔2021〕276號)規定,圍繞新產品研發、國際化注冊、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企業上臺階和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對符合要求的成果給予資金補助,進一步引導企業和科研機構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產品上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動云南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現組織申報2025年度云南省財政支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后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為云南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行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嚴重逾期未驗收在研項目、有堅實的工作基礎和較強的研發實力、有科研條件和穩定的人員隊伍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二)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不得是失信單位或被執行人。
(三)申報的項目必須符合政策支持范圍,應自2021年以來獲得相應證書、許可或備案等。項目申報主體就同一事項獲得過云南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級財政資金資助的,不再給予后補助支持,項目單位不得就同一事項多頭、重復申報。
(四)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保證所提供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云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科技活動全流程實施誠信承諾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關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
二、申報方向及補助標準
(一)新產品研發后補助
1.藥品研發
——創新藥、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獲得臨床研究批件或默示許可的,按該品種臨床前研發費用的20%給予后補助。每個品種后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化學藥仿制藥完成生物等效性試驗備案,并完成第一例病例入組的,按該品種臨床前研發費用的30%給予后補助,每個品種后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創新藥、改良型新藥、仿制藥完成藥物臨床試驗,獲得國家新藥證書或生產批件的,按該品種臨床研發費用的20%給予后補助,每個品種后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對獲得國外上市許可的疫苗等生物制品,按該品種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30%給予后補助,每個品種后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800萬元;對獲得國外上市許可的中藥和化學藥品種,按該品種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給予后補助,每個品種后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通過WHO預認證的藥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經費補助。
——對于國內同品種前3家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按該品種研發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其他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按該品種研發投入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醫療器械及健康產品
對新獲得國家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且在本省實現產業化,每個產品按照研發投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新獲得國家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且在本省實現產業化,每個產品按照研發投入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對新獲批的醫療機構制劑、獲備案的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每個品種按研發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助;對新獲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特殊用途化妝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批準文號的特色健康產品,且在本地投產并上市銷售1年,未出現質量、安全等相關事故,銷售收入超過300萬元,每個產品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
(二)支持以配方顆粒為代表的現代中藥轉型發展
——對新通過省級有關部門認定及生產使用部門認可的藥用植物新品種,且推廣種植5000畝以上的,每個品種給予30萬元的補助。
——對中藥材標準、中藥飲片炮制規范進行制修訂,且新公開發布總數在20個以上的,按照每個品種標準規范10萬元,給予研究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對中藥材、中藥飲片進行標準規范研究,被國家標準新收載的,每個品種標準規范給予研究單位一次性100萬元補助;2021年以來標準被國際主流藥典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采納的,每個品種給予研究單位200萬元補助。
——對新獲批國家標準的中藥配方顆粒品種,每個補助50萬元;對在國家藥典委員會新完成備案的省級中藥配方顆粒標準,每個品種補助3萬元,每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
(三)積極爭取國家項目支持
——對新獲得國家重大新藥創制科技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相關重點專項立項的項目,國家項目申報指南有明確要求的,按要求執行地方配套資金補助;若無相關要求,按國家實際到位經費不超過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同一項目前期已獲得過省級財政資金資助的,或已確定即將立項資助的,均視同為項目匹配經費,原則上不再予以支持。
(四)支持創新成果轉化
——對新獲得藥品注冊批件、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生物醫藥企業,自取得批件起3年內,分別按年度該產品銷售收入的5%給予獎補資金,同一產品的獎補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補資金用于后續研發投入和獎勵科研團隊。
(五)支持企業完善研發開拓市場
——對云南省新進入國家基藥目錄和醫保目錄的獨家產品,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資金獎勵;對云南省新進入用藥指南、臨床路徑或達成專家共識的獨家產品,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獎勵。對新中標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且采購金額超過1億元的品種,每個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自2021年起,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的生物醫藥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600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億元、1億元的生物醫藥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后續研發投入和獎勵科研團隊。
——對銷售云南生物醫藥產品年銷售額增長15%以上的本省藥品流通企業,按實際銷售云藥及保健品、特殊用途化妝品等產品總額(不包括銷售本公司產品)給予1%的補助,年度一次性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六)支持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機構(GLP)和藥物/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GCP)等重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首次獲得藥物GLP認證批件和首次完成藥物/醫療器械GCP備案的,前3年按其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入金額的2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已完成GCP備案的機構,每新增1個GCP備案的專業,且提供該專業臨床試驗服務不少于5次,給予50萬元補助,每家單位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圍繞產業關鍵技術研發與應用、評價與認證公共服務及創新資源整合等需求,建設第三方檢測檢驗機構、生物醫藥研發外包機構(CRO)、生物醫藥產業中試平臺等技術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由公益類科研機構建設的平臺,采取“一事一議”制度,給予資助;由市場化投資運營建設的平臺,按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入總金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填報
1.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各項目申報單位即可組織項目負責人登錄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在線填申報項目。項目類別請選擇重點研發計劃下財政支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專項。
2.項目申報采取動態申報方式。從本次申報通知發布之日,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同步開放申報口。本專項申報端口常年開放,業務處室定期受理。2024年7月10日前申報的項目,符合立項要求的,可納入2025年度預算安排;7月11日后申報的項目,符合立項要求的,原則上進入項目儲備庫,納入以后年度預算統籌。
3.沒有注冊信息系統賬戶的項目申報單位,包括參加單位,請先完成信息系統注冊,再申報項目。同時,信息系統單位管理員應補充提供本單位有關研發投入相關信息,以及本單位的科研項目及資金管理制度。以上信息合并項目申報材料納入到項目初審等后續立項決策參考。請信息系統單位管理員真實、完整編報,并提供相關單位內部政策文件。
(二)項目推薦部門審核
項目推薦部門在線審查、簽署推薦意見后提交省科技廳(在線申報不需提交紙質材料)。推薦部門在線審核時間為申報單位提交項目申請后5個工作日之內。
(三)涉密項目申報
涉密項目不通過網絡申報。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廳項目主管處室提交有關材料。
四、咨詢服務
(一)業務處室
省科技廳社會發展科技處,咨詢電話:0871-63136003。省科學技術院生物推進中心,咨詢電話:0871-63135540。
(二)申報系統技術支持
愛瑞思軟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廳信息中心:0871-6313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