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云南省交通運輸廳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組織申報智能光伏試點示范企業和項目的通知
- 時間: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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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州(市)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滇中新區管委會經濟發展部: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函﹝2022﹞295號)文件要求,為認真做好我省智能光伏試點示范企業和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一)示范企業:申報主體為智能光伏領域的產品制造企業、系統集成企業、軟件企業、服務企業、光伏組件回收企業等,并符合以下條件:
1.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時間不少于2年;
2.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已掌握智能光伏領域關鍵核心技術;
3.已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或系統;
4.擁有較高的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水平;
5.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業推廣模式和盈利模式;
6.具備豐富的智能光伏項目建設經驗。
(二)示范項目
申報主體為項目組織實施單位,可以是相關應用單位、制造企業、項目所在園區、第三方集成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及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能光伏應用或服務體系;
2.采用不少于3類智能光伏產品(原則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提供)或服務,提供規?;惺?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務;對建筑及城鎮領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體化應用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少于0.1MW;
3.光伏系統安裝在建筑上的,應具備應急自動斷電功能,并與建筑本體牢固連接,保證結構安全、防火安全和不漏水不滲水;
4.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和長期運營能力,具有自主創新性、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備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能源局、滇中新區管委會經濟發展部要認真組織好本轄區內企業的申報工作,項目申報單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五部委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規范填寫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書,申報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一年財務審計報告、第三方機構產品檢測報告及其他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相關文件(如專利證書等),文字內容簡短精煉,簡裝一式五份+光盤。
(二)申報程序:
請各有關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能源局、滇中新區管委會經濟發展部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認真篩選,審核匯總后,連同推薦函,一并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根據上報的材料,對申報企業資格進行形式審查和確認,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聯合簽署推薦意見,按程序統一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三、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和郵寄地址
申報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0日
郵寄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號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
四、問題解答及聯系方式:
各申報單位在申報過程中若有疑問,可向省工業和信息
化廳裝備工業處咨詢。
聯系人及電話:劉蓉,0871-635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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