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及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
- 時間: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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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行業協會,相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云工信規〔2022〕1號)和《云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云工信規〔2022〕2號)規定,現將組織推薦2023年度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基地。符合《云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云工信規〔2022〕1號)條件的園區可自愿申報。申報省級示范基地應當運營有特色、服務有質量、產業有導向,能夠在全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平臺。符合《云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云工信規〔2022〕2號)條件的服務機構可自愿申報。申報省級示范平臺應當在創新服務模式、集聚服務資源、推進線上線下服務結合,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等方面有突出的特色優勢和示范性。
二、申報程序
(一)線上申報
請各申報單位登陸云南政務服務網(zwfw.yn.gov.cn),按照云南省惠企政策申報系統項目企業端用戶操作手冊(詳見附件1)分別在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頁面進行申報。申報系統流程為項目申請、縣(市、區)材料初驗、州(市)初審、省級受理等,申報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審核推薦
請各州(市)、縣(市、區)工信部門通過政務端網址:( http://220. 163. 118. 122:8888),按照云南省惠企政策申報系統項目政務端操作手冊(詳見附件2)逐級審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局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認真組織做好推薦工作,將本地區推薦匯總表和服務評價表,于11月13日前統一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企業服務體系處。
(二)根據《云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云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示范基地和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為三年。2020年認定的示范基地和示范平臺可自愿重新申報。相關文件可在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網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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