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臺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 時間: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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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日報
近日,省政府出臺《云南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共8章47條,包括機構人員、職責權限、審計程序、結果運用等內容?!兑幎ā访鞔_,國有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總審計師制度,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要獨立、客觀履行審計職責,履行保密義務,同時明確了內部審計職責范圍、內部審計機構依法開展審計過程中的權限,單位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事項報告和備案管理制度。
為確保內部審計工作順利、有序開展,《規定》對編制年度審計計劃、審計工作實施、審計報告復核、審計整改等程序進行了明確規定。在結果運用方面,《規定》明確內部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應當作為考核、任免、獎懲有關人員和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內部審計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時,單位應當按照管轄權限依法依規及時移送?!兑幎ā愤€明確了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的職責,并對違反《規定》的相關情形責任追究進行了規定。
省審計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以政府規章的形式頒布實施,更加明確了內部審計定位,進一步增強了內部審計獨立性,明晰了內部審計職責權限,對于健全完善我省內部審計制度,規范內部審計工作,促進內部審計工作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省審計廳將抓好《規定》的宣傳闡釋,通過培訓、座談等深化內部審計人員對《規定》的理解運用,同時加強對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健全完善審計監督體系,為實現我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的監督保障。(云南日報 記者段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