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申報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 時間: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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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落實《云南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云南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云辦發〔2022〕64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推動經濟穩進提質政策措施》(云政發〔2023〕2號),提升中小企業發展水平和質量,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依據《云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云財規〔2021〕8號)等文件規定,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圍和扶持方式
(一)扶持范圍與重點
支持中小企業聚焦主業、專注細分市場和核心業務,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水平,增強產業基礎和產業鏈配套協作能力,促進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與延鏈補鏈強鏈建設項目補助、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獎補、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利息補貼、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獎補、中小企業“三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補助等5個方向。
各方向扶持對象、扶持標準和申報要求,依據分方向申報指南(詳見附件)執行,除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利息補貼、中小企業“三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補助等定額獎補類外,原則上按照競爭性分配方式安排。
(二)總體條件和申報要求
1.各方向專項資金依據申報指南要求,主要采取無償補助、事后獎補等方式安排,企業(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申報時可自行選擇不同扶持方向,原則上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只能選擇一個扶持方向。
2.扶持對象為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各類服務小微企業的創業創新基地和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各類專業性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等。截至申報時企業(單位)仍正常生產經營或運轉;企業(單位)申報項目要求在云南省內建設,申報企業(單位)和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省行業發展規劃。
3.國家明確的產能過剩行業違規擴能項目,2022年以來發生過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納稅信用等級D級或有重大違法涉稅行為的,以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查詢,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單位)、項目不予支持。
4.州市推薦上報的企業(單位)、項目原則上需從已經完成網絡入庫申報的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導向計劃項目中擇優推薦。
二、組織程序
(一)企業申報
1.4月1日前,申報企業(單位)根據分方向申報指南要求,向當地縣級工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登錄“陽光云財一網通”(網址:http://czt.yn.gov.cn/ygyc/,技術咨詢電話:180******8909、185******0758)完成網絡申報,網絡申報材料必須與書面申報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進行網絡申報的企業(單位)、項目不予支持。
2.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不直接受理中央駐滇企業和省屬企業申報,由企業按要求向所屬縣級工信部門進行申報。
(二)縣級初審
4月8日前,各縣級(包含鎮雄縣、宣威市、騰沖市)工信部門完成申報企業(單位)、項目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等審查、網絡審查和現場核查(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獎補、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利息補貼、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獎補、中小企業“三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獎補等4個方向項目可不進行現場核查),并征求縣級應急、生態環境、稅務、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對安全、環保、納稅、經營異常、違法失信等意見建議(詳見附件8)后,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項目推薦上報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州市上報
4月17日前,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完成轄區內企業(單位)、項目申報材料審查、網絡審核及現場抽查,經認真篩選、匯總后,將州市的資金申請文件(含項目匯總表及征求縣級相關部門意見建議)1份與電子版一并提交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同時,將分方向的項目匯總表及企業(單位)、項目紙質申報材料1份按具體要求分別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中小企業處、企業服務體系處。各資金管理處室聯系人及電話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
三、其他
(一)各州市、縣(市、區)要主動走進企業、深入基層做好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宣傳,及時轉發至各相關部門和企業(單位),并在轉發文件中明確本級聯系人及電話,切實做好政策咨詢解答,指導企業做好申報工作,提高政策知曉度和企業滿意度。
(二)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全過程堅持網絡申報、網上公示,結果在“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長期公開。
(三)按照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各州市、縣(市、區)工信部門對本地區所推薦的企業(單位)、項目負責,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以及裝訂順序提出明確的書面審核意見,不得推薦上報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單位)、項目。
(四)專項資金紙質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雙面打(復)印,并按各方向要求的裝訂順序裝訂成冊(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考分方向申報指南,或咨詢分方向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