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規范統一工作機制 有效解決群眾信訪投訴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就《關于改革完善信訪投訴工作機制推進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 時間: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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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信訪投訴工作機制 推進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出臺背景、意義、主要內容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義?
答:發展經濟和保護生態環境都是為了民生。新中國成立70年來,從“盼溫飽”到“盼環?!保瑥摹扒笊妗钡健扒笊鷳B”,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要求和標準越來越高,支持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也越來越高。當前生態文明建設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窗口期。近年來,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思想認識滯后、責任落實缺位、體制機制不順、監督執法不到位、信息挖掘利用不充分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訪制度,這為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機制指明了方向。
《指導意見》的重要意義在于:
信訪投訴是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和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關系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是精準發現生態環境問題線索的“金礦”。做好生態環境領域信訪投訴,有利于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生態環境工作積極性,贏得人民群眾擁護和信賴,具有巨大的政治效益;有利于督促企業增加環保設施投入,營造公平市場環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具有巨大的經濟效益;有利于發現和查處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具有巨大的環境效益;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就感,防范和化解社會風險,促進和諧穩定,具有巨大的社會效益?!吨笇б庖姟返某雠_,將有助于創新和完善生態環境信訪投訴工作機制,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也將成為推進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問:《指導意見》在生態環境信訪工作理念上有哪些創新?
答:《指導意見》提出,樹立新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大局觀,將群眾信訪投訴作為精準發現生態環境問題線索的“金礦”,變壓力為動力,變挑戰為機遇。
一是從被動應對向主動作為轉變。改變將群眾信訪投訴視為“找麻煩、添亂子”的錯誤觀點,扭轉“掩蓋問題、擺平問題”的錯誤思維,提倡和鼓勵全社會參與監督。將群眾當作生態環境部門的“千里眼”“順風耳”,當作守護生態環境的“同盟軍”,打一場污染防治攻堅的人民戰爭。
二是從程序終結向群眾滿意轉變。以“事情解決、群眾滿意”為工作核心要求,既在宏觀上做好頂層設計,也在微觀上抓好督促督導,把信訪投訴工作落到實處,確保群眾信訪投訴的問題立查、立改、見效,避免程序空轉、終而不結。
三是從“小環?!毕颉按蟓h?!鞭D變。推進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制定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責任清單,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問題移交、處理督辦工作機制,形成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橫向聯合、上下聯動工作模式,凝聚工作合力,構建廣泛的生態環境保護統一戰線。
問:《指導意見》在完善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工作體系上有哪些考慮?
答:《指導意見》提出,充分利用信息化和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堅持暢通、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與實現信息共享、綜合利用同步推進,加快構建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大平臺、大數據、大系統”,實現“四個統一”。
統一信息來源。統籌上級部門轉件、來信、來訪、“12369”熱線電話、微信微博、網上投訴、電子郵件以及其他渠道受理的信訪投訴問題,梳理涉及生態環境部門職責的有效信訪投訴和有效問題線索,及時受理、及時答復、及時公開。積極推進網上信訪,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統一工作平臺。生態環境部在整合現有全國信訪信息管理系統和12369環保投訴聯網管理平臺的基礎上,加快打造一體化受理、分級辦理的信訪投訴云平臺,形成統一的數據格式和辦理流程,實現“一網登記、一網轉辦、一網處理、一網回復”。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原則上應統一使用云平臺,確因特殊需要使用自有平臺的,要嚴格遵循云平臺數據接口規范,強化業務和數據銜接,確保“工作不斷檔、信息可共享”。
統一分析研判。深入挖掘云平臺數據潛力,加強定量分析和綜合研判。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既要定期對云平臺數據進行分析對比,又要針對特定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對群眾集中、反復反映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提早實施預警,專案專辦;對發現的普遍性、典型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移交業務部門深入研究,并作為行政審批、政策制定、區域環評、排污許可、資金使用等方面的重要參考因素。
統一部門管理。緊扣解決問題,理順生態環境部現有來信來訪接待與投訴受理等工作機構,逐步實現“一個部門、一支隊伍、一套制度”的管理模式,統一履行綜合指導、接待受理、轉辦督辦、大數據分析、風險研判、信訪投訴事項信息公開等職責。省級及以下生態環境部門信訪投訴工作可參考借鑒生態環境部的做法,落實綜合協調職責,方便受理、查詢、督辦。
問:《指導意見》在群眾信訪投訴問題的辦理方式上有哪些創新?
答:《指導意見》改變過去逐級轉交至問題屬地處理的單一工作模式,我們堅持以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為導向,雙向發力,既調動基層工作積極性,又強化頂層監督和幫扶,建立上下互動、規范統一的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工作機制。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轉交屬地辦理這個老辦法的基礎上,生態環境部還將轉交本級業務部門、移交各區域督察局和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納入強化監督幫扶、借力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利用公眾媒體和輿論等五個新舉措,共同推動問題解決。
一是轉交屬地部門?!吨笇б庖姟芬幎?,涉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職責的有效信訪投訴,屬于哪一地區、哪一級,就由哪一地區、哪一級的生態環境部門處理解決,做到層層負責、件件落實?!吨笇б庖姟芬蟾骷壣鷳B環境信訪部門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要建立問題臺賬,明確落實責任人和時間節點。同時,對情況特殊需長期整改落實的,承辦單位應在30日內報送整改措施及時限,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整改進展情況,視情況采取現場督查、掛牌督辦等方式,推動問題落實。
二是轉交本級業務部門。《指導意見》規定,屬于本級職責的審批監管、履職申請、意見建議等有效信訪投訴,轉交相關業務部門辦理。業務部門在政策制定、審核把關及指導地方開展工作過程中,應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提高政策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矛盾。
三是轉交區域督察和流域監管機構。按照生態環境信訪線索轉交辦理工作要求,《指導意見》規定,將涉及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的有效信訪投訴,定期轉交各區域督察局,作為日常督察和監管執法的重要線索。對涉流域海域水環境的有效信訪投訴,定期轉交各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作為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線索。區域督察和流域監管機構對問題線索進行核實、查處的,應及時反饋相關情況。
四是納入強化監督幫扶范圍?!吨笇б庖姟芬幎?,將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與強化監督幫扶工作統籌結合起來,涉及強化監督幫扶相關工作的有效信訪投訴,定期轉交執法局作為問題線索,拉條掛賬、形成清單并安排強化監督幫扶工作組進行現場核查。對問題仍然存在的,由執法局向屬地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發函督辦,督促限期整改。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可參照結合本地實際開展監督執法與幫扶工作。
五是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吨笇б庖姟芬蟾骷壣鷳B環境部門要以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將長期未能解決的有效信訪投訴提供給督察組作為問題線索,由督察組視情開展督察,督促各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妥善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六是充分利用輿論監督?!吨笇б庖姟芬幎ǎ骷壣鷳B環境部門對群眾反映的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要定期通過開設媒體專欄、網上公告、微博跟帖、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問題處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對辦結的典型案例,進行積極宣傳;對屢次投訴、久拖不結的典型案例,堅決予以曝光。
問:對落實《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將有哪些舉措?
答:一是抓緊理順生態環境部現有來信來訪接待與投訴受理等工作機構,逐步實現“一個部門、一支隊伍、一套制度”的管理模式,整合現有全國信訪信息管理系統和12369環保投訴聯網管理平臺,加快打造一體化受理、分級辦理的信訪投訴云平臺。二是盡快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對信訪投訴的受理、轉交、答復、公開、督辦、分析研判等工作程序進行細化和規范。三是加強對全國生態環境系統的督促指導,推動《指導意見》落地見效。
來源:http://www.mee.gov.cn/zcwj/zcjd/202001/t20200115_7594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