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支持新冠肺炎防控防治財政政策解答(二)
- 時間: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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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支持新冠肺炎防控防治財政政策解答(二)
1.為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近期國家出臺了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近期,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涉及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等四個方面12項政策。
(1)支持防護救治
①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②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支持物資供應
③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④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⑤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⑦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
(3)鼓勵公益捐贈
⑧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⑨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⑩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范圍,對捐贈用于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進口物資增加試劑,消毒物品,防護用品,救護車、防疫車、消毒用車、應急指揮車。免稅范圍增加國內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以及來華或在華的外國公民從境外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口并直接捐贈;境內加工貿易企業捐贈。受贈人增加省級民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無明確受贈人的捐贈進口物資,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或中國癌癥基金會作為受贈人接收。
(4)支持復工復產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2.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可享受哪些地方稅收優惠政策?
答:(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縣級稅務機關及時審核辦理。
(3)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以及受疫情影響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優先支持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
(4)納稅人因遭受包括疫情在內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5)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目前有21家進口物資免稅單位,即:云南省醫藥有限公司、云南昊邦醫藥銷售有限公司、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連鎖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東駿藥業有限公司、昆藥集團醫藥商業有限公司、云南醫藥工業銷售有限公司、云南圣麒經貿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聯合外經股份有限公司、滇工科技公司、中知經貿公司、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昆醫大第一附屬醫院、昆醫大第二附屬醫院、昆醫大第三附屬醫院、云南省第二人民醫院、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國藥集團云南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云南科倫醫藥貿易有限公司、云南農墾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免稅進口物資主要有:口罩、防護服、手套、護目鏡、防護面屏、鞋、帽、設備、消殺用品等。下一步將根據防控疫情的工作需要,適時增補進口物資免稅單位進口物資清單。
3.對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方面,省級財政部門采取了哪些支持措施?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省財政廳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相關部門,把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作為重中之重,目前,著力從以下七個方面予以支持:(1)鼓勵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改造生產線,以及有條件的企業新增生產線(設備)生產疫情防控緊缺物資,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納入省級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的一定比例補助。(2)省級涉企資金將疫情防控防治和中小企業復工復產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促進企業復工復產,擴大疫情防控物資產能。(3)對承擔疫情防控醫藥承儲計劃的企業,依據計劃承儲規模,按照一年期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資金占用成本補助,適當補助倉庫占用、藥品運輸、人工費用等成本性支出。(4)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企業在疫情期間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護物資,列入《政府兜底采購收儲的產品目錄》的,疫情結束后,若仍無法通過市場渠道消化,由政府統籌財政資金兜底采購收儲。(5)在疫情防控期內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物資生產供應企業、穩產保供“菜籃子”重點企業的新增貸款,省級財政按不高于5%的利率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同時,納入省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補償范圍,代償比例提高至貸款本金的70%,并優先代償。(6)減輕融資擔保費用。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安排專項融資擔保額度,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確定的我省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免除反擔保措施,免收擔保費;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三農”經營主體恢復生產,取消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和再擔保費率均降低50%。上述措施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期限的,從其規定。(7)春節期間(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由當地工信部門確定),可按照每名上班職工每天150元的標準,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4.受疫情影響,財政有哪些援助企業和穩定就業的措施?
答:省級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強化企業用工保障,用足援企穩崗政策,為企業正常運行創造條件,有序組織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財政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予以支持:(1)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受疫情影響繳納社會保險費有困難的企業,向經辦機構備案后,可延期繳納養老、工傷和失業保險費至疫情結束,待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進行補繳。延長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人員個人權益記錄,不影響參保人員保險待遇。(2)加大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力度。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線下職業培訓的,都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并按照其取證情況和線上學習進度,分別可以享受50%、90%不同的職業培訓補貼,方便我們的群眾在家學習技能、提升技能。(3)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4)加大創業載體支持力度。由社會機構創辦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認定,且在疫情防控期間主動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費用的創業載體,可以按照創業載體降低或減免場地租金等費用的50%,可以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支持社會機構創業載體穩定經營。(5)做好農民工就業創業保障工作。目前針對疫情影響,各地對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愿的農民工,開發了一批就地就近就業崗位。一是財政對16-24周歲有意愿參加青年見習的農民工,提供見習崗位并給予就業見習補貼;二是各地在農村開發一批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財政給予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三是對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可以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持政策,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初次創辦企業主體且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農民工,可以享受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5.疫情防控期間,財政是如何加強學校和學生的保障?
答:(1)各級財政、教育部門統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教育經費預算,根據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和學校疫情防控需要,統籌安排用于學校疫情防控物資、設備采購等支出,同時,學校也可統籌財政資金和自有資金用于開展防控工作。
(2)各地各校將及時掌握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學生情況,建立資助工作臺賬。對于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對其予以資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其家庭困難程度,在國家資助的基礎上,從學校事業收入或學費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計提學生資助基金,采取減免學費或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保障他們正常學習生活。對因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無力按期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借款學生,實施合理延后還款、代償等救助機制。
6.關于對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財政有沒有減免政策?
答:關于對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減免1個季度房租。中小企業界定標準依據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申請減免房租時,無需履行相關報批手續,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其中機關事業單位按規定收集和留存資料備查。
7.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1)財政開通疫情防控政府采購特殊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于抗擊疫情所需要的緊急采購,采購人無需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具體包括采購計劃無需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備案或審批、無需發布采購公告、無需合同備案等等。省財政廳為積極支持抗擊疫情工作,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開通了綠色通道,采購人在采購過程中,如果有需要,可通過采購網發布采購信息征集供應商。
(2)通過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在線辦理。對于確有必要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除特殊事項外,采購人及代理機構可以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在線開展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備案、委托代理、專家抽取、信息公開、合同備案等業務。
(3)小額、零星采購通過電子賣場進行。疫情防控期間,對于小額、零星的通用類貨物,采購人可通過電子賣場購買。目前,省級電子賣場已覆蓋云南省2019年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目錄中的所有貨物,包括:3C數碼、辦公設備/耗材、家用電器、車輛、家居建材等類別的通用類商品。
(4)代理機構及供應商需在線注冊。根據省政府關于“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要求,政務服務事項要在云南政務服務網“一網通辦”。原云南省政府采購網提供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等信息注冊服務已經納入“一網通辦”范圍,在云南政務服務網辦理。
(5)暫?,F場投訴,通過郵寄等方式受理。疫情防控期間,財政部門將停止現場受理政府采購投訴,供應商投訴原則上應將投訴書郵寄至財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在收到供應商的投訴書后,會嚴格依法處理。因疫情影響,部分投訴無法召開專家審查會議的,財政部門將暫緩做出相關案件的處理決定,并會提前告知相關當事人。疫情期間,財政部門關于政府采購投訴處理過程中的所有法律文書將通過中國郵政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傳遞給相關當事人,同時為減少人員接觸,財政部門處理政府采購投訴將主要以書面審查方式為主,不再組織相關供應商進行當面質證,請大家理解,也歡迎社會各界對財政部門的政府采購監管工作進行監督。
8.新冠肺炎醫療救治資金中財政補助資金如何結算?
答:(1)對醫療機構實行資金預撥。確診或疑似病例救治費用由各地先行墊付,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統籌補助資金對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定點診療醫療機構及其他可能涉及救治的醫療機構預撥資金,用于救治疑似或確認病例。重點對已收治確認或疑似病例的定點救治醫療機構加大預撥資金力度。
(2)結算流程。①與醫療機構結算。對符合規定的患者醫療費財政補助部分由就醫地衛健部門提出申請(附經醫保、衛健部門共同蓋章的《結算匯總表》、《診療費用清單》),就醫地財政部門收到申請,經審核后根據預撥和結算情況多退少補。其中,省屬醫院救治患者醫療費用財政補助部分,由省衛生健康委匯總向省財政廳申請(附經醫保、衛健部門共同蓋章的《結算匯總表》、《診療費用清單》)。②不同級財政間結算。各地墊付的患者醫療費由省衛健委匯總全省情況并提出申請(附經醫保、衛健、財政部門共同蓋章的《州市匯總審核申報表》),省財政廳收到申請后,對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部分進行結算,經審核后根據預撥和結算情況多退少補。中央承擔部分由省衛生健康委和省財政廳再行向中央申請。
9.疫情防控期間,財政是如何做好預算管理工作的?
答:(1)做好防疫防控資金保障。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對于涉及疫情防控防治的經費,省財政廳根據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決策部署,按照《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云財社〔2020〕17號)等有關規定,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確保疫情防控防治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2)保障部門基本支出。根據部門“二上”預算安排情況,省財政廳已預撥各部門2020年1—4月基本支出,保障部門工作正常運轉和履職所需。在執行中因工作需要,確需增加基本支出的,由部門提出申請,省財政廳審核后及時安排。
(3)保障部門項目順利推進。對于納入部門“二上”預算安排,且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政府采購等規定必需支付的項目款項,各部門可結合上一年度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根據前期工作推進、項目實施進展等情況,及時提出用款計劃和需求,省財政廳審核后及時安排。對于各部門因處理突發事件等需增加的開支,優先從部門預算機動經費等資金統籌解決。對于上一年度未使用完畢結轉至2020年繼續使用的資金,相關部門提出資金使用方案,省財政廳審核后將盡快下達。各部門要加快執行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4)做好省對下轉移支付下達工作。對于部門“二上”預算安排與中央配套、應急救災等急需下達的對下轉移支付資金,各部門根據項目儲備等前期工作情況,及時研究提出分配方案按程序審批后,省財政廳盡快下達資金。
(5)強化資金管理。要求各部門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嚴禁截留、挪用或違規開支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各項資金依法、合規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6)做好服務保障。省財政廳將積極主動履職,加強與省級預算單位的溝通對接,主動服務,了解部門資金需求,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加快資金撥付使用,及時研究解決各部門資金撥付使用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部門疫情防控防治、機構運轉和各項工作所需經費及時保障到位。
10.疫情防控期間,財政如何做好會計服務工作?
答:(1)云南省第一期會計領軍人才(行政事業類、企業類)選拔面試、2020年全國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養(高端班)選拔報名。原定于2020年2月22日、2月29日分別舉行的云南省第一期行政事業類、企業類會計領軍人才選拔面試時間適當推遲,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財政部統一安排和要求,適當延遲2020年全國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養(高端班)選拔培養報名截止時間,近期需提交報名資料的,可按通知要求將報名資料郵寄至云南省財政廳會計處(地址:昆明市華山南路130號,郵編:650021)。
原定于2020年3月14日舉行的全國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養(高端班)選拔筆試時間推遲,具體選拔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會計中介機構行政審批。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備案、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審批等服務事項,通過網上辦理方式開展。申請人可在財政部官網“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和“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注冊登錄,按要求遞交電子版資料,各級會計管理機構在收到信息數據后,即可在網上進行審核辦理。會計師事務所提交執業許可申請并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省財政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后,采取依托“釘釘”APP視頻核查的方式代替“實地核查”程序,對申請人相關信息予以核查,實現核查“不見面”,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正常開展。
(3)證書領取。應試人員可通過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網站查詢驗證系統,查詢本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的“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模塊自行查詢、下載專業階段考試合格電子證書。目前,暫不提供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現場領取、補辦業務及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紙質證書的發放和專業階段免試申請工作,待疫情緩解后恢復。
(4)會計師職稱評審。疫情防控期間將暫停辦理2019年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材料清退工作,如有特殊需求的,我們將為您通過郵寄的方式辦理。2020年度全省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申報工作適當延遲,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5)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針對原定于2020年5月上旬舉行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評估疫情防控對考試工作的影響,制定政策預案,確??荚嚻椒€進行。請廣大考生認真復習、積極備考。2020年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將于3月10日開始進行,廣大會計人員可通過云南省人民政府“一部手機辦事通”辦理。
(6)會計繼續教育學習。疫情結束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應當采取網絡培訓的方式進行,禁止組織開展集中面授培訓。為使全省財會人員和考生掌握財會知識、提升綜合素質、幫助復習備考,做到“停工停課不停學”,足不出戶享受優質教學資源,省財政廳積極聯系了中華會計網校、東奧會計在線、愛爾信會計網校3家線上教育機構,為全省考生無限量免費提供會計初級、中級、注冊會計師、稅務師“超級精品班”課程,可掃描下方二維碼提交報課信息即可領取課程登錄學習,領取課程后可使用至2020年本考季結束。
①中華會計網校(www.chinaacc.com)
截止時間:疫情結束之前
客服熱線:4008104588、010-82318888
②東奧會計在線(www.dongao.com)
截止時間: 3月10日,根據疫情變化調整
客服熱線:4006275566、0431-87635566
③愛爾信會計網校(www.aierxin.cn)
截止時間:疫情結束之前
客服熱線:400-676-5955,0871-6533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