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做好2020年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相關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0-05-09
- 來源:
- 瀏覽:488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開發(度假)園區經發局:
按照《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0年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相關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規劃〔2020〕5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做好2020年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申報成長型中小企業:
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小企業先登錄中國中小企業云南網“云南省民營小巨人企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管理系統”(http://baosong.smeyn.cn),根據提示完成注冊(用戶名為企業組織機構代碼)、信息錄入工作。企業申報材料采用紙質材料和網上信息錄入并行,紙質材料用A4紙雙面打(復)印,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1.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2017年、2018年、2019年度企業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復印件;
4.企業信用等級證書復印件(如無相應材料,該項可不提供);
5.評價指標所涉及的相關證書及佐證材料;
6.其他與申報有關的材料。
二、已成功申報為成長型中小企業的動態管理
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對已公布的成長型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已不符合成長型中小企業條件的企業,經核實后取消資格,收回所授“云南省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證書和牌匾:
1.企業已注銷或登記注冊地變更至云南省外;
2.已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3.連續停產(停業)一年以上且復產(恢復經營)無望的;
4.2017—2019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連續低于500萬元;
5.不符合現行產業政策的;
6.發生過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或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重傷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7.有失信行為,被有關政府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黑名單的;
8.未按要求報送監測數據累計超過10個月的。
三、工作要求
(一)縣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公開組織申報,指導企業準備申報材料。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每個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對本地區所推薦企業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負責。
(二)縣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新申報的成長型中小企業根據評分標準(附件3),對轄區內申報企業進行審核打分,并填寫評分表(附件2)及《云南省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4);對2014年—2019年公布的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進行動態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填報《云南省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動態核查建議取消資格企業匯總表》(附件5)。
(三)按時認真填報監測數據。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監測數據填報情況納入州市民營經濟發展考核評價結果;企業填報情況作為專項資金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建立本轄區“成長型中小企業微信群(QQ群)”等,便于及時安排工作、推送政策、指導服務等。
(四)請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完成本級書面材料審核、網絡審核工作,篩選、匯總推薦項目,匯總所有相關材料后于5月18日將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處。
附件:1.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
2.云南省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評分表
3.云南省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評分標準
4.云南省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5.云南省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動態核查建議取消資格企業匯總表
6.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0年省級成長型中小企業相關工作的通知
(聯系人及電話:張 紅 63164904)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