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省級預算績效評估管理!云南出臺暫行辦法
- 時間:2024-09-09
- 來源:云南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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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預算績效評估工作
完善重大政策、項目決策機制
強化評估結果應用
從源頭上優化財政資源配置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日前,云南省財政廳印發
《云南省省級預算績效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就相關事項作出規定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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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級預算績效評估管理
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預算績效評估(以下簡稱“績效評估”)工作,完善重大政策、項目決策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云發〔2019〕11號)等法律、文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績效評估,是指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對新增、重大增支和到期擬延期的政策、項目,從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經濟性等方面進行評估論證、綜合研判,為預算決策提供支撐的績效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省級預算單位申請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政策、項目,資金來源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安排的項目按照《云南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條績效評估的原則:
(一)依法依規。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為依據,增強依據支撐,提高評估質量。
(二)科學合理。充分考慮財政可承受能力,分析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資金需求與績效目標的匹配性,提高預算編制質量。
(三)績效導向。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強化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突出成本效益理念,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精簡高效??冃гu估可結合預算評審、績效目標審核、項目可研等工作開展,優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省財政廳負責組織推進績效評估工作,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制定績效評估制度,建立健全與預算決策、決算反映相適應的績效評估機制。
(二)指導省級預算單位開展自評估,審核省級預算單位提交的自評估材料。
(三)指導下級財政部門推進績效評估工作。
(四)選取重點項目開展財政重點評估。
(五)加強績效評估結果應用。
第六條省級預算單位是績效評估的責任主體,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績效評估機制。
(二)按要求開展自評估,并將評估結果提交省財政廳歸口資金管理處室審核。
(三)根據自評估和財政審核意見完善預算申報,改進管理。
(四)配合省財政廳完成財政重點評估工作,反饋改進情況。
第三章 評估的范圍和程序
第七條以下政策、項目應當開展績效評估:
(一)擬申報省級預算資金的新增政策、項目。
(二)存續期間實施內容等發生重大調整,擬申請增加省級預算資金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延續性政策、項目。
(三)當年到期擬申請延續實施的政策、項目。
(四)省財政廳認為需要開展績效評估的其他重大政策、項目。
第八條以下資金支出無需開展績效評估:
(一)人員類、運轉類基本支出。
(二)年度中超出年初預算安排,用于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突維穩、應急救災、疫情防控等支出。
(三)項目整合后未增加財政資金安排的專項資金。
(四)因政策標準調整或受益對象變化導致的增支。
(五)納入常規類和專項支出類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六)根據財政部門預算管理實際無需開展績效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績效評估依據部門預算申報規模分類實施。申報預算總額1000萬元以下的,按一般類項目管理,實行簡易評估;申報預算總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按重大項目管理,實行細化評估。
第十條省級預算單位應按照先評估、后報批的程序,在預算編制“一上”階段、年度執行中追加或調整預算前完成自評估,報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省財政廳歸口資金管理處室審核。非涉密項目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提交;涉密項目應根據資金規模開展簡易評估或細化評估,并按保密管理要求報送。
第十一條省級一級預算單位涉及多個新增、重大增支或到期政策、項目的,自評估評分要有差異,體現預算安排的優先度。
第十二條省財政廳在部門自評估基礎上,每年從新增、重大增支和到期擬延期政策、項目中選取部分重大項目開展財政重點評估。
第四章 評估的內容和方法
第十三條績效評估的主要依據:
(一)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
(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國家和云南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文件等。
(三)財政部及省財政廳制定的預算管理制度、資金管理辦法、預算績效管理辦法、項目管理辦法等。
(四)省級預算單位職責分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總結計劃等。
(五)相關行業標準及專業技術規范等。
(六)其他與該政策、項目相關的依據。
第十四條績效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立項必要性。從政策相關性、職能相關性、需求相關性、財政投入相關性等方面論證政策、項目的立項必要性,分析是否屬于財政資金支持范圍,事權與支出責任是否匹配。重大增支和到期擬延期的政策、項目還需評估執行期實施情況,延續實施的必要性。
(二)實施方案可行性。從擬實施內容明確性、實施內容與預算安排的匹配度、實施條件成熟度等方面論證實施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
(三)績效目標合理性。從目標規范性、目標合理性以及目標指標細化量化情況等方面評估目標的有效性,目標與資金規模的匹配性。到期擬延期、重大增支的政策、項目還需評估執行期目標完成情況。
(四)投入經濟性。從資金測算依據的合理性、投入資源成本與預期產出效果的匹配性、預算合理性、落實“過緊日子”相關要求擬采取的成本控制措施等方面論證投入經濟性,分析產出和效益。到期擬延期及重大增支的政策、項目還需評估執行期資金分配的規范性和資金使用的規范性、經濟性、有效性。
(五)籌資合規性。從籌資方式、籌資風險可控性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方面論證籌資合規性。到期擬延期及重大增支的政策、項目還需評估執行期籌資到位情況。
(六)其他需要評估的有關內容。
第十五條績效評估的方式包括專家評審、實地評估、現場調研、問卷調查、咨詢座談,以及征詢社會公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等,應結合實際選取。
第十六條績效評估的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標桿管理法等,應結合實際綜合運用。
第五章 結果應用
第十七條省級預算單位應根據自評估情況,對政策、項目進行自評打分,并細化預算安排和支出計劃,合理申報預算。
第十八條省財政廳對項目預算和自評估情況進行同步審核認定,審核評分低于75分的,不納入財政預算項目庫。對于需要修改完善的項目,退回預算單位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審核。
第十九條財政重點評估結論分為“建議予以支持”、“建議調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建議部分支持”、“建議不予支持”4類,是相關項目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對于“建議調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政策、項目,預算單位應根據評估意見調整預算申報的相關內容或補充完善相關資料。
第二十條省級預算單位應結合財政重點評估反饋的問題和建議,完善政策,改進預算績效管理。
第二十一條省級預算單位自評估工作開展情況、財政重點評估配合情況、結果應用情況等將納入全省綜合績效考評的預算績效管理考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云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州(市)、縣(市、區)財政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对颇鲜∝斦d關于印發<云南省省級專項資金定期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云財評審〔2015〕35號)、《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完善省級事前預算績效評估機制的意見》(云財績〔2022〕29號)同時廢止。《云南省省級預算績效管理辦法》(云財績〔2022〕7號)第十條、第十一條關于新增、增支和到期政策、項目的績效評估相關要求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依照本辦法執行。(來源:云南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