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第一批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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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強省建設,進一步促進專利轉化工作,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政策實施及相關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23〕 21號)、《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3〕9號)和《云南省知識產權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 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市場監管局決定開展2023年云南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一)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專利轉化促進項目。鼓勵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建設實體化運行的知識產權中心,開展知識產權全流程、全鏈條管理,促進高質量產出,加強供需對接,大力提升專利轉化運用能力。
(二)園區專利轉化推進項目。圍繞我省“3815”戰略發展目標,支持園區發揮產業集聚效應,開展專利導航和中小企業專利轉化促進工作,組織廣大中小企業與高校院所專利技術匹配對接,增強中小企業轉化承接能力。
具體內容詳見《云南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
二、項目申報主體
(一)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國有企業。
(二)高新區、經開區、省重點產業園區。
三、項目申報條件
(一)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好、專利資源較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
(二)承擔專利轉移轉化項目條件的產業園區。
(三)申報單位規章制度健全,具備實施項目所需的相應保障條件,近2年無不良記錄。
四、申報程序和項目確定
(一)申報組織。自愿申報的單位,按要求編制《云南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書》(附件2、3)和實施方案(附件4)。并按屬地原則將項目申報材料紙件和電子件提交所在州(市)市場監管局。
(二)審核推薦。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各申報單位編制的材料進行審核,根據申報單位基礎條件、知識產權運營工作基礎等情況,擇優推薦并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
(三)形式審查。省市場監管局根據申報通知精神和有關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四)專家評審。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專家,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專家評審論證,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
(五)網上公示。通過專家評審論證的項目,按程序進行公示。
(六)項目確定。省市場監管局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處理完畢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確定項目及承擔單位,并給予專項資金支持。
五、申報材料
(一)紙質材料。各州(市)市場監管局推薦函及專利轉化專項計劃推薦項目匯總表1份(附件5),《云南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書》(附件2、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已開展專利轉移轉化證明材料等相關附件各一式七份,按申報書、實施方案和附件材料的順序統一編頁碼后裝訂成冊。
(二)電子材料。申報材料電子件含Word和PDF版本,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書和附件材料存放于以“XXXX單位2023年度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材料”命名的文件夾,其中申報書(Word)以“單位名稱+項目類別+申報書”命名,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個PDF文檔以“單位名稱+項目類別+附件材料”命名;各州(市)市場監管局將推薦函、推薦項目存放于以“2023年云南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XX州(市)推薦項目”命名的文件夾中。
(三)推薦方式。各州(市)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9月12日前,將推薦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七份報省市場監管局,電子件發送至郵箱。同時報送《云南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匯總表》(附件5)。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請各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將本《通知》要求通知到相關單位,組織做好申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嚴格審核把關。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并向社會公開。
(三)做好績效評價。項目實施期內,各單位按照提出的實施方案全面開展專利轉化有關工作,省市場監管局適時組織對工作開展及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不合格的追繳撥付經費。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
姜 華、李順璽(第一類項目)
電 話:0871—64566824,64566760
郵 箱:jhynst@163.com
錢 健(第二類項目)
電 話:0871—64566854
郵 箱:szscqjqj999@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