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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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3〕2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精神,現組織開展我省推薦及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領域
(一)企業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
1、工業“六基”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
2、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農機裝備、新材料、高性能醫療器械;
3、網絡強國領域: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二)以下企業不予推薦
對于已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過50%)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二、組織實施
(一)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
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目前,我省正在組織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若企業對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基本符合認定標準的,可同時按照對應申報文件要求申報以上兩個層級)。
1.企業報送材料。申報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一是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申報(zjtx.miit.gov.cn),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間上傳。二是制作紙質申報材料(附件1、5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報企業所在地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是填寫附件3,電子版報企業所在地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匯總。
2.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初審、匯總上報。匯總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材料,重點審查企業近三年是否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重大質量、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以及偷漏稅行為,審查通過的,于4月14日前將申報材料(附件1、5裝訂成冊,一份上報,一份州市留存)寄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昆明市永安路37號);附件3匯總后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
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一是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申報(zjtx.miit.gov.cn),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間上傳。二是制作紙質申報材料(附件2、5裝訂成冊,一份),于4月14日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三是填寫附件4,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三、工作要求
(一)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公平公正,企業只要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二)高度重視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是今后培育支持的重點對象,請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組織中小企業、裝備工業、原材料工業、產業政策等科室深入研究,充分挖掘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明確聯系人解答企業提出的問題,指導企業完善材料,對申報企業情況了解不深的應組織專人或委托縣級工信部門前往企業開展調研。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企業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企業要組織精干力量,填寫材料,主要負責人親自把關審查后按程序報送。
四、相關說明
(一)中小企業界定
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例如: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滿足一個條件即可)。
(二)Ⅰ類知識產權
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三)其他未盡事宜,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3〕2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明確的為準(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https://www.miit.gov.cn/查找)。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龐鴻勇 0871—63512663
傅 禹 0871—63343851
郵 箱:phyong@qq.com
附件:1.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3.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4.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5.佐證材料目錄附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