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第三批)培育創建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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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企業,科研院所,高校:
為增強制造業技術創新能力,進一步完善我省制造業創新體系,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創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工信技創〔2019〕181號),現就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第三批)培育創建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是由我省制造業相關行業領軍企業牽頭聯合上下游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自愿組合、自主結合,以企業為主體建立的制造業新型創新平臺。制造業創新中心面向制造業創新發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協同創新取向,貫通重點領域前沿技術、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供給、轉移擴散、首次商業化以及產業規?;湕l,提升行業創新能力、競爭力和綜合效益;充分利用現有創新資源和載體,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創新公共服務,開展國內外交流合作,形成跨界協同的創新生態系統。
二、布局領域
圍繞我省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潛質產業等重點領域,面向我省制造業創新發展的重大需求,優先支持“卡脖子”技術領域培育創建制造業創新中心。主要行業和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信息產業、生物醫藥和大健康、綠色食品、消費品、綠色能源產業,以及新能源電池、綠色硅、綠色鋁、有色及稀貴金屬、人工智能等。
三、基本要求
(一)主要條件
1.牽頭單位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以生產制造為主的牽頭單位需近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其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特色產業領域近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5億元。以研發攻關等技術服務為主的牽頭單位近3年年均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3500萬元,且2022年不低于3500萬元。
2.牽頭單位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建有省級以上創新載體。
3.牽頭單位在本領域保持較高的、持續性的研發投入。近3年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累計不低于1500萬元,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
4.牽頭單位有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有較好的產學研用合作基礎,有較強的技術擴散和轉移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背景及經驗,有承擔并完成省級以上重點研發項目或產業化項目的經歷。
5.制造業創新中心組建單位包括5家以上本領域省內外龍頭企業或科研院所、高校等優質創新資源。成員單位應簽署制造業創新中心聯合共建協議,明確共建創新中心的主要任務、目標、協作分工、運作機制、人員配備、出資方式、成果管理、各方權利義務等內容,成員單位之間針對制造業創新中心關鍵技術攻關應形成資金籌措方案,總投資不少于1000萬元。
6.制造業創新中心要有明確的產業化技術發展方向和目標,至少有1項有望突破,可促進形成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
(二)運行要求
1.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責權明晰的經營管理團隊,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各類主體的責權利,形成產學研用協同的創新機制。
2.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具備自我造血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成員單位投資應滿足中心基本運行需要,通過技術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企業委托研發、檢測檢驗和為行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式獲得穩定收入。
3.制造業創新中心應擁有代表本領域先進水平的研發力量。應有固定的研發隊伍,獨立的辦公場地、優良的研發試驗場地和先進的研發試驗設備。
4.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切實發揮行業技術引領作用。通過制定明確的技術規劃,組織本領域企業、高校、研究機構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
5.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建立市場化的知識產權與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向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實現共性技術的轉移擴散。
6.制造業創新中心應是資源開放共享的平臺。應與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相關企業開展技術交流或合作,在人才培養、項目研究、信息交流、設備利用等方面實現資源開放共享。
四、申報程序
(一)單位申請。牽頭單位(須為云南省行業領軍企業)自愿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提供真實性承諾書(附件1), 填寫《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第三批)培育創建申報書》(附件2),按照《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第三批)培育創建方案編制要點》(附件3)編寫培育創建方案,按照《需提供的證明材料》(附件4)提供相關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提交所在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推薦申報。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現場核查并推薦申報。在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書上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匯總填寫《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第三批)培育創建申報匯總表》(附件5)并蓋章,連同企業申報材料,行文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相關要求
(一)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視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培育創建工作,認真做好政策宣講,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制造業創新中心。
(二)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請于2023年7月21日前將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附件5電子版請發指定郵箱。
聯系電話:技術創新處 0871-63517564
電子郵箱:yngxwjc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