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27項措施降低實體經濟成本
- 時間: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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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首席記者廖興陽)7月21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云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4部門聯合發布的《2023年云南省降成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顯示,云南省將通過8個方面27項措施,降低全省實體經濟成本,持續助力實體經濟恢復生機、增強后勁,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穩定發展。
《方案》明確,在減稅降費方面,云南省提出全面實施稅費優惠政策、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全面實施稅費優惠政策3項措施。其中,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分別實施5%、10%增值稅加計抵減,實施至2023年底。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持續實施至2024年底。嚴厲查處各類強制攤派、征收過頭稅費、截留減稅降費紅利等行為。
同時,云南還將通過加大力度引導金融資源精準滴灌、推動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持續優化金融服務、擴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探索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等措施,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主要采取降低市場準入成本、持續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提升審批便利等6項措施。其中,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資項目進行招投標活動時,減免投標保證金,降幅不得低于現收取數額的50%。
面對人工成本上升的壓力,云南提出,將通過落實國家降低人工成本政策、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促進大學生就業等措施,減緩成本上升。
在降低企業用地原材料成本上,支持經營主體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依法依規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利用強度、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落實工業用地配置政策,鼓勵產業用地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方式供應。
在提高企業資金周轉效率上,云南實施享受暫退或暫緩繳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繳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4年3月31日。同時,推動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對拖欠金額大、拖欠時間久、多次投訴的問題線索重點督促,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此外,云南支持企業轉型升級降成本,鼓勵企業通過生產流程、質量管理、運營管理、品牌培育、數字化云設計、個性化定制等方面的數字化運用降低企業運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