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務廳關于開展2023年第二批農產品供應鏈冷鏈物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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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商市建〔2023〕7號
各州市商務局: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支持加快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 進一步促進冷鏈物流發展的通知》(財辦建〔2022〕36號)和《云南省商務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3〕4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3年第二批農產品供應鏈冷鏈物流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主要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必須具備真實性、合規性和較高的成熟度,必須為2022年以來新增投資的項目,包括新建項目、項目的新建部分、改建項目、擴建項目等,申報項目必須確保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具體申報條件按照云商市建〔2023〕4號文件規定執行。之前批次未獲得支持的企業已列入項目儲備,除被有關部門處罰、涉稅、安全、重復支持、不符合支持內容等特殊項目外,有關企業可結合項目進度、投資額等最新情況,對照申報要求完善資料后重新申報。未重新申報的企業視為放棄。
二、項目主要投資額核定
主要投資額包括冷鏈設備購置和配套設施建設。具體投資額核定按照云商市建〔2023〕4號文件規定執行。在核定投資額過程中,必須依據有關項目投資清單、項目合同、支出發票和銀行支付憑證、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投資審計報告等,不能隨意盲目填報。省商務廳將組織人員對所有項目進行現場復核,復核中發現因企業隨意盲目填報,實際投資額與填報投資額差距較大的,將視情取消項目支持。
三、項目細化的主要支持內容
項目支持內容按照云商市建〔2023〕4號文件規定執行,項目細化的主要支持內容如下:
(一)建設改造農產品批發市場冷鏈流通基礎設施。
(二)建設公共冷庫、中央廚房。
(三)建設綠色、高效、低碳的冷藏設施。
(四)建設冷鏈集配中心和低溫配送中心。
(五)購置可循環標準化周轉箱。
(六)在連鎖商超、農貿市場、菜市場、生鮮電商建設終端冷鏈物流設施。
(七)建設改造前置倉等末端冷鏈配送站點。
(八)購置移動冷庫(冷箱)、特種農產品冷鏈物流車輛(優先支持新能源車輛)。
(九)建設預冷庫、冷庫、凍庫、氣調庫、低溫庫等冷鏈設施和配套設施。
(十)購置建設冷鏈設施所必須的控制、供電、調溫等專用配套設備。
四、申報類型及數量
(一)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冷鏈項目數量:昆明市最多可申報3個,其他州市最多可申報1個。
(二)支持中央廚房項目數量:昆明市最多可申報3個,其他州市最多可申報1個。
(三)支持冷鏈物流重點干支線項目數量:昆明市最多可申報20個,其他州市最多可申報10個。
(四)支持完善農產品零售終端冷鏈環境項目數量:昆明市最多可申報20個,其他州市最多可申報10個。
(五)支持農產品市場保供企業:昆明市最多可申報5家,其他州市最多可申報3家。
五、申報流程
項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征集,實施主體自愿申報。申報流程如下:
(一)實施主體申報。符合《云南省商務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3〕4號)支持方向和條件的實施主體自行登陸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http://czt.yn.gov.cn/ygyc/)進行注冊申報。同時向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主體應真實準確全面填報相關材料,網上錄入的項目申報內容及材料應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一致。
(二)縣級初審。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確保推薦申報的項目符合支持方向、條件和要求??h(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應進行項目現場查驗,確保申報項目真實存在并能夠順利推進,把好申報質量第一關。符合條件的項目推薦上報州市商務局。
(三)州市審核。州市商務局對縣(市、區)上報項目進行審核,嚴格核實申報項目是否符合支持項目類型、項目投資額是否真實、是否享受或正在申報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是否符合項目實施期限、是否提供真實準確全面的申報材料等,不符合支持條件、申報材料不完整的,不得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出具審核意見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省商務廳。
(四)省級評審確認。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按有關程序評審復核,擇優選擇支持農產品供應鏈冷鏈物流建設項目和農產品市場保供企業,有關情況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財政部、商務部備案。
六、時間節點
實施主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錄入,各州市商務局于2023年6月30日前將經縣級、州市級審核的申報材料報送省商務廳。請各州市商務局自行安排縣級及州市審核時間節點,逾期報送不予受理。
七、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控制在200頁左右,未按要求格式申報、資料差缺任何一項的不予受理。項目申報按不同支持方向,分別提供申報材料。
(一)申報增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冷鏈流通能力(含中央廚房)、提高冷鏈物流重點干支線配送效率、完善農產品零售終端冷鏈環境三類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見附件1,第1至第3項參照附件格式,第4至第7項據實提供):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實施方案。
3.承諾書。
4.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多證合一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證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項目實施情況詳細說明及現場照片。
6.投資額核定材料。已建成項目提供與申報投資額對應的項目投資清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合同、發票、銀行支付憑證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投資審計報告;在建項目提供已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合同、發票、銀行支付憑證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與申報投資額對應的項目投資預算審計(評估)報告(包括但不僅限于投資總額、已完成投資額、預算合理性說明、建設投資是否已享受政府其他專項補助資金等)。
7.項目真實性和合規性的有關支撐材料。
(二)申報統籌支持農產品市場保供的企業,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見附件2,第1至第2項參照附件格式,第3至第6項據實提供):
1.項目申報書。
2.承諾書。
3.企業保供及受疫情影響基本情況。
4.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多證合一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證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2022年以來承擔相關流通保供任務證明材料。
6.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
八、工作要求
(一)積極組織申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項目申報工作,準確把握政策要點和工作要求,加強宣傳發動,推薦基礎工作扎實、建設條件成熟、運作規范、預期效果好、示范性強的項目。
(二)加強項目審核。一是抓好主體資格審核。重點開展申報主體資質、信用等審查,確保符合申報基本條件。二是加強項目情況審核。嚴格核實申報項目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支持項目類型、是否享受或正在申報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是否符合項目實施期限等。三是加強申報投資額審核。嚴格審核項目投資額是否真實準確,投資額核定材料是否充分全面。
(三)強化績效管理。各州市商務局要及時跟蹤、督導項目實施主體開展項目建設,協調處理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按要求做好項目進展情況報送,配合完成中期自評和終期自評,配合完成商務部、財政部組織的績效評價。
附件:1.2023年第二批農產品供應鏈冷鏈物流項目申報書(促進冷鏈物流發展方向三類項目)
2.2023年第二批農產品供應鏈冷鏈物流項目申報書(統籌支持農產品市場保供方向)
3.2023第二批農產品供應鏈冷鏈物流項目申報匯總表(州市商務局填報)
4.云南省商務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 〔202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