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應對疫情進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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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促進外資基本盤穩定,3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應對疫情進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外資〔2020〕343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部署各地方進一步做好11項穩外資工作。一是積極幫扶外資項目和外資企業復工復產,對不同階段項目分類指導、精準幫扶,推動外資企業及產業鏈協同復工,各項援企政策統一適用于外資企業。二是加強重大外資項目跟蹤儲備,積極做好投資促進工作,符合條件的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重大外資項目按程序將納入工作專班協調范圍。三是做好重大外資項目協調推進,國家和地方層面分別給予支持,重點省市建立健全地方層面的重大外資項目專班機制。四是全面落實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五是提高外資項目備案便利化程度,全面實行告知性備案、在線辦理。六是簡化外資項目核準手續,取消五類附件材料,推行不見面辦理及疫情期間容缺受理。七是優化鼓勵類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流程,取消省級以下轉報環節,多種方式保障疫情期間加快辦理。八是保護外資項目合法權益,嚴格落實《外商投資法》關于內外資平等、不得強制轉讓技術、保護商業秘密等規定。九是加強對外資企業的走訪服務,宣傳解讀政策,廣泛聽取意見,協調解決問題。十是完善外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完善項目監管,避免重復檢查增加企業負擔。十一是進一步擴大鼓勵外商投資范圍,開展《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