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支持新冠肺炎防控防治財政政策解答(四)
- 時間: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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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階段性減征基本醫療費的政策是什么?
答: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發展,在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不受影響的基礎上,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實行階段性減半征收。
經扣減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并實施應支付待遇后,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在確?;鹗罩е虚L期平衡的前提下,可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卻有必要減征的統籌地區,應針對本統籌區各參保企業經營情況,分類指導減征方案和醫保基金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醫保待遇不受影響和醫保基金可持續。
(1)減半征收期限。自2020年2月起實施,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減征執行月份要連續連貫,不得延后執行,具體期限由各統籌區確定。實施減征只能是費款所屬期的職工醫保費,參保單位補繳減征政策實施前的欠費及政策終止后的職工醫保費均不在此次減征政策范圍內。
(2)減半征收費用核定及退費。減半征收標準按照職工醫保單位應繳部分總額的一半核定,對核定后的應繳費額進行征繳。2020年2月已征繳職工醫保費的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要重新核定參保單位應繳額,準確確定減征部分的金額,直接按程序依職權發起退費,無需繳費人提交申請及報送相關資料,確保減征部分的費款及時退還到賬。
(3)參保人當期待遇不受影響。職工醫保保費減半征收期間,職工醫保參保人醫保待遇(包括個人賬戶劃賬比例)保持不變。
2.疫情防控防治一線醫務人員可享受什么補貼?
答:為進一步關愛關愛一線醫護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疫情防治一線醫務人員可享受以下補貼:
(1)臨時性工作補貼
一是對于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
二是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
三是我省援助湖北醫療隊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按相應標準提高一倍,所需經費按國家規定渠道解決。
(2)增加績效工資
核增醫療衛生給機構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將我省援助湖北醫療隊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提高2倍,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3)衛生防疫津貼
擴大防疫津貼發放范圍,確保覆蓋一線醫務人員,待國家出臺防疫津貼相關政策后,按現行保障方式和經費渠道貫徹落實。
(4)一次性慰問金
各級財政對一線醫務人員及我省援助湖北醫療隊員發放一次性慰問金,其中我省援助湖北醫療隊員慰問金由省級財政保障。
3.為支持中央和我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生產經營,促進個人和小微企業復工復產,近期出臺了哪些財政金融政策?
答:一是對列入國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的企業給予全額貼息,其中,中央財政承擔50%,省級財政承擔50%;對列入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的企業按不高于5%(含)的利率貼息。二是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安排專項融資擔保額度,對列入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免除反擔保措施,免收擔保費。三是設立省級疫情防控物資保供資金池,對列入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的企業續貸提供20個工作日短期周轉資金。四是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在300萬元以下的免除反擔保措施,保費減按0.5%收取;對因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無法按期還款的在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續保續貸工作,并減免部分保費。五是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感染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各級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4.為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財政出臺了什么政策?
答: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支持農業恢復生產,結合云南實際,出臺了八項舉措,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
(1)加大資金傾斜支持。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資金分配中,向疫情防控任務較重地區傾斜,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促進恢復農業生產。
(2)加快資金撥付。加快中央農業生產救災、省級農業發展資金、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省級補助等資金的撥付,支持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和畜禽產業發展,支持抓好春季農業生產,開展春耕備耕,確保農業生產不誤農時。2020年,已下達中央農業方面資金84.09億元,支持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生產發展和動物防疫等,目前正在辦理下達中央農業生產救災資金1.09億元,省級動物防疫資金0.48億元,加大農業生產恢復支持力度。
(3)實施重點企業貸款貼息。對列入國家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企業,在疫情防控期內的新增貸款,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貼息,省級財政按剩余50%利率給予貼息。對列入省級相關部門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物資生產供應企業、穩產保供“菜籃子”重點企業名單的,對其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內,新增用于疫情防控保障,且享受銀行貸款利率優惠政策的流動性資金貸款,由省級財政按不高于5%(包括5%)利率給予貼息。銀行貸款利率低于5%的,按實際發生利率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切實降低重點物資保障企業融資成本。
(4)減免農業信貸擔保相關費用。對實行名單制管理的國家和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物資生產供應企業、穩產保供“菜籃子”重點企業,免除反擔保措施,免收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三農”經營主體恢復生產,免除反擔保措施,擔保費率降低50%;對銀行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展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應延長其擔保期限;對因疫情影響確實無還款能力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規定向銀行金融機構履行代償義務。
(5)支持農產品冷藏保鮮。重點完善田間地頭冷藏保鮮設施,支持配備農產品分揀分級、預冷包裝、烘干脫水等商品化設施設備,從源頭上解決冷鏈物流“最先一公里”問題,不斷增強農產品生產供給的彈性和抗風險能力。
(6)抓好生豬穩產保供。落實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臨時貸款貼息政策落實,對符合條件的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生產流動性資金和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貸款按不高于2%的比例給予財政貼息,緩解養殖企業流動和建設資金壓力;落實生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提高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額保費補貼,進一步增強生豬養殖風險抵御能力;支持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中央和省級負擔90%的強制撲殺補助。
(7)加大地方財政資金統籌力度。著力支持做好春耕生產,對受疫情影響的蔬菜、種禽等農業產業,對生產經營主體給予適當補助,支持“菜籃子”產品生產企業改善安全防護措施,加快恢復生產,保證市場供應。
(8)加強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強化資金撥付管理,及時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農戶和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緩解其資金壓力,彌補因災損失,嚴禁擠占、挪用、滯留資金。
5.疫情防控期間,財政是如何做好外貿企業復工復產復市工作的?
答:(1)加快專項資金撥付。中央和省級內外貿發展專項資金撥付,非涉密涉企專項資金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督促各地項目盡快落地開工建設,形成發展實物量,確保資金盡早發揮效益。
(2)加大外貿企業保費補貼力度。對年初到疫情結束期間出口信用保險補貼比例由80%提高到100%,對進口醫療物資預付款信用保險給予全額保費補助。
(3)對外派人員給予全額保費補貼。對疫情期間企業外派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新型冠狀病毒專項險給予全額補貼,幫助走出去企業穩妥推進在境外重大項目復工復產。
(4)支持外資外貸項目開工建設。健全外資重點項目專班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遇到突出問題和困難。指定專人跟蹤服務在建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及時兌現2019年外商投資鼓勵,支持外來企業擴大投資。
6.財政部門在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方面采取了哪些支持措施?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為支持我省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體系建設,按照每個監測站5萬元的補助標準,一是支持全省82個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設備購置,以及采樣、送檢和檢測。二是支持嚴厲打擊野生動物走私,取締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嚴密監測野生動物死亡情況,從源頭上阻斷人與野生動物間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三是要求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各監測站每天需完成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信息報送不少于30條,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成災率控制在1‰以內,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人員疫病感染力控制在1%以內,服務對象滿意度不低于80%的項目績效目標。
7.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贈財物,財政對捐贈收據有哪些要求?
答: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贈財物,接收捐贈的單位必須提供《云南省社會捐贈收據》;《云南省社會捐贈收據》開具時必須要素齊全,捐贈人要求匿名的,在捐贈者欄目填開“匿名”。
如受贈單位不提供《云南省社會捐贈收據》,捐贈單位可以向屬地財政部門財政票據管理機構舉報,也可向云南省財政廳票據管理中心舉報。(舉報電話:0871-63956198)
8.受疫情影響,今年我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否有特殊政策?
答: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對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減半征收2020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為便于征收機關辨別單位性質,建議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分別申報。
9.財政在充分運用PPP模式做好應急保障服務、促進經濟平穩向好發展上有什么具體做法?
答:有效發揮PPP項目補短板、穩投資和逆周期調節作用,通過夯實基礎管理工作,縮短項目落地開工建設周期,加大優化公共服務供給。重點保障醫療、養老、教育、生態環保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基礎保障性強、外溢性好、社會資本參與性高的項目優先入庫。對疫情防控急需項目,按照即報即審、合規即發的原則,全力做好應急保障服務工作。
10.如何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疫情防控資產管理?
答:(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產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各行政事業單位根據防控工作需要緊急調配、捐贈疫情防控資產,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可簡化疫情防控資產審批程序。調配、捐贈疫情防控資產的,按照主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程序后實施,待疫情結束后按職能報財政部門或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備案。疫情結束后,需處置的疫情防控資產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審批權限辦理。
(2)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產的內部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要建立疫情防控資產登記臺賬,完善疫情防控資產的驗收、保管、領用、報損制度,特別是加強對新增疫情防控資產配置環節的監管。明確責任人,定期做好資產清查盤點,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3)做好行政事業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產的監督檢查。各行政事業單位切實壓實疫情防控資產管理主體責任,服從本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協同做好疫情防控資產保障工作。嚴禁“搭便車”購置與疫情防控工作無關的資產,避免資產重復配置、損失浪費。各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行政事業單位疫情防控資產管理的監督檢查,確保資產安全完整、流向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