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入庫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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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根據《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實施辦法(試行)》(云科規〔2019〕4號)的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入庫相關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安排
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采取常年申報,集中評審方式。2020年企業集中評審時間:2020年8月,請各州(市)科技局、各高新區管委會及時做好企業申報和推薦工作。
二、入庫條件要求
每家企業只能辦理1次入庫,入庫企業培育期為3年;凡認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不再進入入庫范圍。
(一)企業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請入庫時在云南省內注冊成立滿1年以上,此前未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二)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授權或獲得受理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業近2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2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1.5%,設立或具備設立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或專賬的條件;
(六)企業申請入庫前1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無失信行為。
三、申請材料
(一)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書(見附件1);
(二)已獲得授權或獲得受理的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含說明頁)的復印件;
(三)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四)近1年主營產品(服務)30%的銷售合同和發票;
(五)近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實際經營期不滿2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六)近2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表及其附表(加蓋企業公章)(實際經營期不滿2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七)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對于涉密企業,需將申請入庫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證明材料必須與申請書所填內容對應無誤,且真實有效,并按裝訂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
四、材料報送
(一)企業需提交一式1份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紙質材料按裝訂順序編制總目錄和分類目錄報送企業注冊地州(市)科技局,所有提交的材料正反雙面打印。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還,請自備存檔。
電子版材料需掃描成非加密PDF格式的文件發送至644958445@qq.com。
(二)請各州(市)科技局切實做好本地區申請入庫企業的組織、審查、推薦工作,并于2020年7月20日報送相關材料及入庫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2)至省科技廳高新處。
(三)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科技廳將按照《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企業向所在州(市)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五、工作要求
(一)根據入庫企業需求及專家綜合指導意見,由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會針對每一戶入庫企業給出具體培育的指導意見,各州(市)科技局可根據指導意見進行針對性的培育。
(二)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各州(市)科技局應認真做好入庫企業的審核工作,強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政策、入庫培育政策的宣傳及指導、服務工作。
(四)省科技廳鼓勵支持各州(市)、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各高新區、各科技企業孵化器、各眾創空間等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構建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體系,為我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六、聯系方式
(一)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會
聯系人及電話:邢學東、魏金亞,0871-63130753
電子郵箱:644958445@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號云南省科技大樓1711室
(二)云南省科技廳高新處
聯系人及電話:吳菲、左琳昆,0871-63160665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號云南省科技大樓502室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