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9年四季度營商環境“紅黑榜”評價結果的通報
- 時間: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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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辦函〔2020〕14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營商環境“紅黑榜”制度的通知》(云政辦函〔2019〕142號)精神,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組織,對2019年四季度各州、市營商環境進行評價,并按照得分高低進行排名。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9年四季度營商環境“紅黑榜”予以公布: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綜合評分排前3名,進入“紅榜”;麗江市、昭通市、迪慶州綜合評分排后3名,進入“黑榜”。
評價發現,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各州、市取得了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對好經驗、好做法,各州、市要相互學習借鑒,進一步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新路子;對存在的問題,各州、市要找準癥結和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省直有關部門要以問題比較集中的州、市和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重點,幫助分析原因,切實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導力度,及時跟蹤掌握整改進展情況,層層推動問題解決,合力推進全省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提升。
附件:1.云南省2019年四季度營商環境“紅黑榜”評價典型經驗做法清單
2.云南省2019年四季度營商環境“紅黑榜”評價發現問題整改清單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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