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5G+智慧教育”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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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5G+智慧教育”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通信函〔2021〕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教育廳(教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及部省合建高等學校,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5G發展、加強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實施,促進5G與教育融合創新發展,按照“育人為本、多方協同、問題導向、深度融合”的原則,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聯合開展“5G+智慧教育”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通過征集并遴選一批利用5G網絡的教育信息化最佳實踐和解決方案,培育一批以5G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與教育教學創新融合的典型應用,樹立一批可復制推廣、可規模應用的發展標桿,為推動“5G+智慧教育”創新發展提供經驗,助力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試點內容
依托5G網絡超高速、低時延、大連接、高可靠等特性,綜合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虛擬仿真等信息技術,圍繞“教、考、評、校、管”等教育領域重點環節,鼓勵各地、各校、各單位開展各類“5G+智慧教育”應用創新,探索典型應用場景,推動相關技術、產品、方案等加快成熟。試點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向:
(一)5G+互動教學。建設智慧課堂,支持5G沉浸式教學、5G直播互動教學等教學模式創新,鼓勵跨校區課程共享協同,探索學校與博物館、科技館等教學教育場景互聯。助力實驗教學,支持5G技術教培實驗、5G虛擬仿真實驗教學、5G虛擬實習培訓等應用,助力解決高成本、高危險、難操作等實驗和培訓項目實施痛點。探索集中學科實驗教學中心建設,支持學生利用虛擬終端進行在線實驗操作,解決偏遠鄉村學校實驗教學困難問題。開展在線教學,利用各類5G智能終端接入線上教育教學資源,幫助學生便捷獲得線上學習服務,改善網絡延時卡頓等問題,提升師生、家校在線交流互動體驗,推動教育資源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二)5G+智能考試。探索智能在線考試,面向如體育美育等戶外和在線場景需求,無感知智能化采集考試過程數據,自動精準測量考試結果。開展智能巡考監考,實現考前身份驗證、考中自動監考、考后記錄備查等功能,助力考試公平。進行智能輔助批改,利用5G網絡連接智能分析平臺,自動分析學生知識點掌握情況,輔助教師進行學情分析和答疑輔導。
(三)5G+綜合評價。學生評價方面,利用多樣化數據采集終端、5G網絡、大數據云平臺等構建學生智能分析評價系統,以智能化手段記錄學生學習情況、體質健康、藝術素養等德智體美勞全要素過程性評價數據,支持無感式、伴隨式數據采集,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繪制成長畫像,進行大數據分析,智能感知學生學習狀態變化等情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為個性化精準教學和心理健康干預輔導等提供依據。教師評價方面,利用5G等技術采集教師課前、課中、課后等各環節行為數據并開展關聯分析,對教師的教學實績和師德師風進行動態評價,促進教師素養全面提升。
(四)5G+智慧校園。利用5G網絡升級校園信息基礎設施,構建5G、光纖寬帶、無線局域網融合的校園網絡,實現校園設施、資源、師生的智能高速全連接,為學生的衣食住行學提供便利服務。深化平安校園建設,通過感應數據分析、音視頻智能監測、自動校園巡邏等手段實現校園內主要區域24小時監測全覆蓋,通過人群動態感知等技術對校園霸凌、意外危險等事件進行預警處置,提升校園安防綜合水平。支持綠色校園建設,根據實時環境變化對水電、照明、空調等能源系統實現智能化調度。對實驗室、圖書館、體育場等校內設施及師生活動空間實行精細管理,為學生提供在線預約等便捷服務,提高校園資源利用率。開展共享校園應用,在校園內的科研環境、實訓環境間基于5G等技術實現資源共享,打造無邊界科研實驗環境,促進教學科研人員在授權模式下快速獲取交叉研究資源,合理利用實驗成果。
(五)5G+區域教育管理。研究5G+人工智能協同設計對區域教育管理的科學支持作用,升級區域教育大腦和管理平臺,依托5G網絡實現區域內所轄學校運行狀態數據的及時傳送,動態監測分析各學校學位資源、學情數據、應急事件等信息,利用技術能力支撐教育主管部門進行管理決策和響應。
三、試點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包括各級各類學校、電教館、信息中心、基礎電信及信息技術等各類相關企業、科研院所等,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中央企業可為省級分公司),具有較高的綜合實力。
(二)鼓勵相關單位以聯合體方式申報,牽頭單位為1家,參加單位不超過5家,牽頭單位負責試點項目總體管理和實施,參加單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試點項目任務。每個申報主體牽頭申報的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個。
(三)申報項目分為單向類項目和融合類項目,單項類項目限選擇1個主要試點內容,融合類項目需同時覆蓋3個及以上試點內容。
(四)申報的試點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項目需具備較好的實施基礎,具有明確的建設和應用計劃,提出合理預期目標和成果,且兩年內能夠建設完成項目任務。
2.項目需充分利用5G網絡或技術,具有明確的5G應用方案,能夠通過5G等技術的綜合運用解決實際問題。
3.項目已開展初步應用,通過試點能擴大應用規模、提升應用效果。
4.項目應具備完善的網絡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網絡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
四、試點組織管理
(一)試點項目由各地通信管理局牽頭,會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建立統籌協調機制,聯合做好本地區試點項目推薦工作。組織申報單位根據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將申報材料連同推薦項目匯總表加蓋三部門公章后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6個,推薦項目應按優先級排序,多個項目間應盡量避免試點內容重復。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直屬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以及基礎電信企業集團申報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每所高校或企業集團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1個。
(三)遴選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試點項目的建設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試點期內對項目進行過程管理,中期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階段性評價,若存在重大問題及違法失信等行為,將取消試點資格。
(四)試點期結束后,將擇優對試點項目進行宣傳推廣。
五、相關事宜
(一)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總體指導,委托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負責具體組織管理工作。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將采取多種方式對優秀試點項目給予支持,通過多渠道加強宣傳推廣。鼓勵各地方從政策、資金、資源配套等方面為試點項目實施提供支持。
(三)2021年11月15日前,請各地通信管理局將匯總的申報材料(各地推薦項目匯總表紙質版1份、項目申報書紙質版2份、電子光盤1份,模板見附件)寄送至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紙質申報材料A4紙打印,簡易裝訂成冊。電子版同步發至education@isc.org.cn。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52號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翁亞紅 010-62309312
(四)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王翠林 010-68206173
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李琳娜 010-66096457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陳 敏 010-6230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