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供用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鼓勵各類用戶投建多元化新型儲能項目
- 時間: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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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明信息港
6月24日,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昆明市供用電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征求意見函。《辦法》包括供電設施規劃與建設、電力設施保護、電力供應與使用等方面,旨在加強全市供電設施規劃、建設、管理與保護,規范供用電行為,推動全市電力高質量發展,優化電力營商環境。
編制《電力專項規劃》
《辦法》明確,供電企業結合城市發展規劃、行業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組織編制《電力專項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電力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一致性審查核對?!峨娏m椧巹潯窇ㄗ冸娫O施及配電設施位置、電力線路設施及走廊、電力通信設施、地下電纜通道及其有關輔助設施等內容,劃定供電設施規劃控制區范圍,并預留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通信設施、儲能設施、分布式發電等新型設施設備的接電并網條件。
在供電設施規劃與建設方面,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電力專項規劃,統籌安排和預留供電設施用地、架空電力線路走廊和地下電纜通道。供電設施用地,采用用地儲備和單獨征收相結合的方式保障。屬地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城中村、老舊小區的用電保障工作,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同步保障供電設施建設用地。
新建架空電力線路不得跨越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區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況需跨越房屋時,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并與房屋所有權人達成協議。架空電力線路建設必須使用他人土地的,建設單位與有關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協議后,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供電設施,需要損害農作物,砍伐樹木、竹子等高桿植物,或者拆遷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與有關權屬人簽訂協議后,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為保障居民用電,住宅小區(含政府投資建設的小區)用戶資產供配電設施鼓勵移交供電企業負責專業運維、管理。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程應包括供配電設施改造,設置“一戶一表”,改造完成后供配電設施鼓勵移交供電企業負責專業運維、管理。
《辦法》還鼓勵具備條件的公共機構、產業園區、工業企業及個人建設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項目,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鼓勵各類用戶投資建設多元化新型儲能項目,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誰產權、誰負責”
《辦法》明確,按照“誰產權、誰負責”的原則,供電企業及電力用戶對各自產權設施的安全負責,政府投資建設的管廊、管溝移交供電部門管理使用的,安全責任由供電部門負責。
在電力供應與使用方面,供電企業的營業場所應當公示用電政策、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不得以強制服務、捆綁銷售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費用;運用互聯網線上渠道、智能計量裝置等技術手段,提供線上用電業務辦理、遠程抄表計費服務;根據電力用戶的等級、行業特性等進行分類服務和指導;制定重大活動供電保障方案,明確各方職責劃分,保障電力供應;電力供應緊張期間優先保障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供電企業發現用電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告知用戶整改,拒不整改的可報告屬地電力主管部門督促整改;配合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電價執行檢查監管工作。
任何單位或個人變更用電,應當到供電企業供電營業場所或通過線上服務渠道辦理申請手續,不得擅自遷移、操作供電企業的電能計量裝置、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等設施;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布式光伏等申請接入電網的,供電企業應當在保障電網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辦理,不得拖延或者拒絕。
在使用過程中,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和延伸電網投資界面,減省用戶用電報裝環節、時間、成本,并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承諾的服務期限,完成電力配套工程建設、送電等服務。同時,建立用電投訴處理制度,公開供電服務熱線等投訴渠道,每天24小時受理用戶咨詢、查詢、投訴、舉報和故障報修,并自接到用戶投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并答復用戶。專變用戶、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人以及戶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管理人應當建立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各級電力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序用電、負荷管理、需求響應等管理機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有序用電方案、事故限電序位表;工商業用戶應當參與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在工程設計和建設環節分類管理生產、生活等用電負荷,實現靈活可調節負荷單獨接線,提高負荷管理水平。(昆明日報 記者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