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加快建設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城市 企業每完成1噸國際航空貨郵吞吐量補貼200元
- 時間:2024-08-20
- 來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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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交通運輸局、昆明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昆明市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支持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旨在加快昆明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城市建設,構建昆明市國際陸路、陸空、公鐵海三大聯運體系。
提高國際鐵路多式聯運效率
《措施》明確,將堅持扶優扶強,著力支持從事陸地空聯運、國際多式聯運、郵政快遞、貨運樞紐信息平臺、高鐵快運企業發展,大力培育國際貨運班列品牌,擇優對符合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政策的重點項目或企業進行支持。
《措施》明確了支持內容及標準,包括促進國際陸空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針對企業完成的國際航空貨運吞吐量,按年度給予補貼。支持標準為:企業每完成1噸國際航空貨郵吞吐量補貼200元,單家企業不超過100萬元。申報企業需提供年度完成國際航空貨郵吞吐量的原始貨運單據,云南機場集團依據企業提供材料進行審核。
提高國際鐵路多式聯運效率。在昆明鐵路集裝箱中心站、磨憨站、桃花村站等昆明市域范圍內鐵路站點發運國際貨物過程中,針對發貨端產生的集裝箱短駁費(10公里以內)給予全額補貼。在上述站點發運報關過程中,針對由于非企業原因(如海關抽檢等)在鐵路場站內產生的貨車延期占用費、集裝箱延期使用費等給予全額補貼。
開展高鐵快運業務按年度補貼
提升貨運樞紐與郵政快遞融合水平。對入駐昆明國家綜合貨運樞紐重點項目的郵政快遞企業,按年度給予補貼,提升綜合貨運樞紐與郵政快遞融合水平。支持標準為:對入駐昆明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綜合貨運樞紐項目的郵政快遞企業,對其年度完成的業務量,按照200元/萬件標準給予補助,單家企業不超過100 萬元。申報企業需提供與昆明國家綜合貨運樞紐重點項目運營企業的入駐協議,年度完成業務量統計表(僅限于昆明國家綜合貨運樞紐內產生的業務量),市郵政管理局依據企業提供材料進行審核。
強化綜合貨運樞紐信息化應用能力。對依托昆明國家綜合貨運樞紐,建設多式聯運信息平臺,實現多種運輸方式信息互聯互通的企業,按年度給予補貼。項目應當納入昆明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項目庫,符合“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 技術指引”相關要求,同時享受過國家資金補助的項目不再重復補助。支持標準為:對新建或續建多式聯運信息平臺,且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不超過信息化建設投資額3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家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措施》還明確,將推動高鐵快運業務快速網絡化運營,對開展高鐵快運業務的企業,按年度給予補貼。支持標準為:開展高鐵快運業務的企業,按照3元/件標準給予補貼,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同時,大力培育與扶持中老瀾湄快線品牌,對與國內外其他城市合作,開行“瀾湄快線”線路的企業,按年度給予補貼。支持標準為:對開行“瀾湄快線”線路的企業,按照30萬元/列(每列不少于15車)標準給予補貼,單家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昆明日報 記者王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