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廳關于2024年度企業科技特派員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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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科技廳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云科農發〔2022〕2號)、《關于新時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云科農發〔2020〕1號)、《云南省派駐企業科技特派員實施方案(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云南省2024年度企業科技特派員(以下簡稱科技特派員)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科技特派員的企業條件
1.入駐企業為在云南省內進行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微企業(不含申報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創辦、投資、入股及存在指導關系的企業)。優先從科技型中小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中遴選入駐企業。
2.自主創新意識強,有明確的技術需求,有一定的研發投入和科研工作基礎,能為科技特派員安排合適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為科技特派員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環境。
3.企業運營1年以上,且經營狀況正常。
4.近3年內(未滿3年的,按實際運營期計算)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無失信行為。
5.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未來3年內明確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小微企業。
(二)申報科技特派員的科研人員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治立場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紀守法、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有合作精神。
2.省內高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或領軍企業中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具備較強專業能力和技術特長的在職科技人員。
3.熟悉相關產業國內外技術發展的基本情況,對我省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發展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擁有相應領域的知識產權證書或成果,能協助企業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及應用。
4.自愿為中小微企業服務,在服務過程中與企業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二、申報流程
(一)需求上報
企業結合實際提出科技特派員崗位需求,報所在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匯總上報省科技廳。
(二)審定發布
根據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報送情況,省科技廳研究提出科技特派員需求崗位,對外發布。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及龍頭領軍企業要提高認識,強化擔當,將企業科技特派員的選派與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推動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認真組織,積極動員,確保中小微企業準確提出崗位需求,高校、科研院所、龍頭領軍企業精準選派科研人員。
(二)廣泛宣傳動員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多途徑、多方式對政策和崗位申報工作進行廣泛宣傳,擴大政策和工作知曉面。廣泛動員、認真排摸,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申報。
(三)嚴格時限要求
申報企業認真填寫《云南省企業科技特派員需求征集表》,并將紙質材料加蓋公章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前按照屬地原則,報送州(市)科技管理部門,同時報送電子版。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將審核匯總后的材料報送省科技廳。
聯系人及電話:楊紫涵,0871-63160665。
附件:云南省企業科技特派員需求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