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八批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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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關于“強龍頭、補鏈條、興業態、樹品牌,推動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重要指示精神,經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研究,決定開展第八批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原則
(一)國家統籌、省級負責。農業農村部會同全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實施方案,提出認定條件、認定程序和分配名額。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省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具體實施,組織縣級、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龍頭企業的篩選和推薦,經省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審定后報農業農村部。
(二)嚴格規范、公平公正。按照認定條件,嚴格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逐級把關,體現規范性、嚴肅性和公正性。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省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農業農村部會同全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織專家評審,并提請聯席會議審議。
(三)聯農帶農、示范引領。以經營業績、帶動農戶數等為主要指標,優中選優遴選一批發展勢頭好、行業影響力大、品牌知名度高、聯農帶農緊的農業企業。
二、申報條件和數量
(一)申報條件
按照全國聯席會議議定的“提高認定門檻,確保優中選優”原則,東部、中部地區企業資產總額、固定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交易額)、帶動農戶數等四項重要指標在原標準基礎上同時提高20%,西部地區提高10%。具體如下:
1.綜合實力。資產規模,東部地區企業資產總額1.8億元以上,中部地區1.2億元以上,西部地區5500萬元以上;東部地區固定資產總額6000萬元以上,中部地區3600萬元以上,西部地區2200萬元以上。經營收入,東部地區年營業收入2.4億元以上,中部地區1.56億元以上,西部地區6600萬元以上;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年交易額東部地區18億元以上,中部地區12億元以上,西部地區8.8億元以上;農產品電商企業年營業收入12億元以上。企業效益,總資產報酬率應高于當年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平均水平。市場競爭力,企業創新能力、產品科技含量在同行業處于領先水平。
2.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緊密,企業應與農戶建立契約型、分紅型、股權型等合作模式,讓農民分享更多全產業鏈增值收益。東部地區企業直接或緊密聯結帶動農戶數量4800戶以上,中部地區4200戶以上,西部地區1650戶以上。農產品電商企業帶動農戶數量需達到4200戶以上。基地直采比重大,從農業經營主體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購的原料或購進的貨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銷售貨物量的70%以上。
3.履行社會責任。誠信守法經營,按時發放工資、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無重大違法行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產品符合國家環保政策;履行食品安全責任,近2年內沒有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4.其他要求。脫貧地區推薦的龍頭企業可適當降低標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大豆企業、種業企業和外貿企業。休閑農業企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企業可以申報,參照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的條件和標準,但對企業從農業經營主體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購原料或購進貨物占比、企業產品競爭力等不作要求。
(二)申報數量
第八批擬認定330家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一是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省級龍頭企業數量、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數量、農牧漁業產值、糧食產量、脫貧縣數量、縣級以上龍頭企業數量、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營業收入總額等情況,按權重進行名額測算分配300個;二是為引導大豆加工企業在主產區布局,全國大豆主產省份單獨增加名額30個,專項用于以大豆為主營業務的加工流通企業申報。此外,第十次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監測未使用的遞補名額,相關省份可在此次認定中統籌使用。
三、申報程序
申報程序按照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一)企業申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分配名額和認定條件,組織遴選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按程序申報。
(二)省級審核。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對企業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依據本通知以及管理辦法確定的基本標準對材料進行審核。
(三)行文上報。申報材料經省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審議,報省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審定后,以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名義報送農業農村部。
四、申報時間及材料
請于2023年9月15日前將以下紙質材料1份報送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
(一)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的正式推薦文件。文中請詳細說明申報的過程和做法,企業的有關情況并附推薦企業名單(如屬于大豆企業、種業企業、外貿企業、休閑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企業、脫貧地區企業,請予以注明)。
(二)已征求省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意見和報省級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意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第八批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書。企業需在信息系統中填報,通過系統打印帶有“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材料”水印字樣的紙質材料。省級農業農村部門需通過信息系統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保電子材料與紙質材料相符。
五、有關要求
(一)嚴格按照分配名額進行等額申報,不得超報。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和規定,不得泄露認定的有關信息,做到公正、公平、廉潔認定。
(二)龍頭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該企業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