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申報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 時間: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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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云南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云發〔2023〕12號)和《云南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云辦發〔2022〕64號),提升中小企業發展水平和質量,推動中小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做大做強,“專精特新”發展,依據《云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云財規〔2021〕8號)等文件規定,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和申報要求
(一)支持范圍和重點
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以下方向:
1.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詳見附件1)。
2.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詳見附件2)。
3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獎補(詳見附件3)。
4.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詳見附件4)。
5.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詳見附件5)。
6.優質中小企業貸款貼息。
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和優質中小企業貸款貼息2個方向“免申即享”,無需企業申報。其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由州(市)工信部門負責申報(包含網絡申報和書面申報),優質中小企業貸款貼息按照《優質中小企業銀行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云財建〔2023〕91號)執行,具體申報另行發文。
(二)支持方式和申報要求
1.依據申報指南要求,專項資金主要采取直接補助、事后獎補等方式安排,企業(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申報時可自行選擇不同支持方向,同一項目只能申報一個支持方向;同一項目已獲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專項資金支持的,一律不得申報。
2.支持對象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各類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創業創新基地和服務機構、創新和數字化服務商、中小企業集群龍頭企業等。截至申報時企業(單位)仍正常生產經營或運轉;企業(單位)申報項目要求在云南省內建設,申報企業(單位)和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3.國家明確的產能過剩行業違規擴能項目,2023年以來發生過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納稅信用等級D級或有重大違法涉稅行為的,以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查詢(網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單位)、項目不予支持。
4.除享受“免申即享”政策企業外,州(市)推薦上報的企業(單位)、項目須從已完成入庫儲備的2024年全省工業和信息化導向計劃項目中擇優推薦。
5.《申報指南》明確的具體申報條件。
二、組織程序
(一)企業申報
1.2024年1月31日前,申報企業(單位)根據申報指南要求,采取“網絡申報+書面申報”方式,向當地縣級工信部門報送3份紙質申報材料,并登錄“陽光云財一網通”(網址:http://czt.yn.gov.cn/ygyc/)或“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220.163.9.134/,技術咨詢電話:182******4265、173******9328、138******7451)完成網絡申報。網絡申報材料必須與書面申報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進行網絡申報的企業(單位)、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逾期不予受理。
2.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不直接受理中央駐滇企業和省屬企業申報,由企業按要求向所在地縣級工信部門進行申報。
(二)縣級初審
2024年2月8日前,各縣級(包含鎮雄縣、宣威市、騰沖市)工信部門完成申報企業(單位)、項目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合規性等審查,以及網絡審查和現場核查(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和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3個方向項目必須進行現場核查,其他方向由各地自行統籌),并征求縣級應急、生態環境、稅務、市場監管、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環保、納稅、經營異常、違法失信等意見建議(詳見附件8)后,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項目推薦上報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州(市)上報
2024年2月29日前,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完成轄區內企業(單位)、項目申報材料審查、網絡審核及現場抽查,經認真篩選、排序匯總后,將州(市)的資金申請文件(含項目匯總表及征求縣級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紙質材料1份與電子版一并提交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同時,將分方向的項目匯總表及企業(單位)、項目紙質申報材料1份按具體要求分別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企業服務體系處、信息化和信息產業處。各資金管理處室聯系人及電話詳見申報指南。
三、其他
(一)各州(市)、縣(市、區)工信部門要吃透文件精神,主動走進企業、深入基層開展分類指導和服務,做好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宣傳,及時轉發至各相關部門和企業(單位),并在轉發文件中明確本級聯系人及電話,切實做好政策咨詢解答,指導企業做好申報工作,提高政策知曉度和企業滿意度。
(二)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各地工信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對本地區所推薦的企業(單位)、項目負責,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規性以及裝訂順序嚴格審查,提出明確的書面審核意見,不得推薦上報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單位)、項目。
(三)申報企業(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兑淹瓿赏顿Y支出統計表》(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是確認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和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3個方向申報項目(企業)已完成投資額的依據,請務必對照實際投資認真核對,仔細填報。
(四)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全過程堅持網絡申報、網上公示,結果在“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公開。
(五)2023年各州(市)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撥付進度作為2024年資金競爭性遴選的因素予以考慮。
(六)專項資金紙質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雙面打(復)印,并按各方向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
(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申報事宜,由相關企業(單位)按程序自主申報。各級工信部門受理項目實施單位申報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附件:1.2024年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指南
2.2024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資金申報指南
3.2024年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指南
4.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資金申報指南
5.2024年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資金申報指南
6.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封面)
7.承諾書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云南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云發〔2023〕12號)和《云南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云辦發〔2022〕64號),提升中小企業發展水平和質量,推動中小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做大做強,“專精特新”發展,依據《云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云財規〔2021〕8號)等文件規定,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和申報要求
(一)支持范圍和重點
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以下方向:
1.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詳見附件1)。
2.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詳見附件2)。
3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獎補(詳見附件3)。
4.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詳見附件4)。
5.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詳見附件5)。
6.優質中小企業貸款貼息。
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和優質中小企業貸款貼息2個方向“免申即享”,無需企業申報。其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由州(市)工信部門負責申報(包含網絡申報和書面申報),優質中小企業貸款貼息按照《優質中小企業銀行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云財建〔2023〕91號)執行,具體申報另行發文。
(二)支持方式和申報要求
1.依據申報指南要求,專項資金主要采取直接補助、事后獎補等方式安排,企業(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申報時可自行選擇不同支持方向,同一項目只能申報一個支持方向;同一項目已獲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專項資金支持的,一律不得申報。
2.支持對象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各類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創業創新基地和服務機構、創新和數字化服務商、中小企業集群龍頭企業等。截至申報時企業(單位)仍正常生產經營或運轉;企業(單位)申報項目要求在云南省內建設,申報企業(單位)和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3.國家明確的產能過剩行業違規擴能項目,2023年以來發生過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納稅信用等級D級或有重大違法涉稅行為的,以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查詢(網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單位)、項目不予支持。
4.除享受“免申即享”政策企業外,州(市)推薦上報的企業(單位)、項目須從已完成入庫儲備的2024年全省工業和信息化導向計劃項目中擇優推薦。
5.《申報指南》明確的具體申報條件。
二、組織程序
(一)企業申報
1.2024年1月31日前,申報企業(單位)根據申報指南要求,采取“網絡申報+書面申報”方式,向當地縣級工信部門報送3份紙質申報材料,并登錄“陽光云財一網通”(網址:http://czt.yn.gov.cn/ygyc/)或“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220.163.9.134/,技術咨詢電話:182******4265、173******9328、138******7451)完成網絡申報。網絡申報材料必須與書面申報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進行網絡申報的企業(單位)、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逾期不予受理。
2.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不直接受理中央駐滇企業和省屬企業申報,由企業按要求向所在地縣級工信部門進行申報。
(二)縣級初審
2024年2月8日前,各縣級(包含鎮雄縣、宣威市、騰沖市)工信部門完成申報企業(單位)、項目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合規性等審查,以及網絡審查和現場核查(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和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3個方向項目必須進行現場核查,其他方向由各地自行統籌),并征求縣級應急、生態環境、稅務、市場監管、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環保、納稅、經營異常、違法失信等意見建議(詳見附件8)后,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項目推薦上報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州(市)上報
2024年2月29日前,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完成轄區內企業(單位)、項目申報材料審查、網絡審核及現場抽查,經認真篩選、排序匯總后,將州(市)的資金申請文件(含項目匯總表及征求縣級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紙質材料1份與電子版一并提交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同時,將分方向的項目匯總表及企業(單位)、項目紙質申報材料1份按具體要求分別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企業服務體系處、信息化和信息產業處。各資金管理處室聯系人及電話詳見申報指南。
三、其他
(一)各州(市)、縣(市、區)工信部門要吃透文件精神,主動走進企業、深入基層開展分類指導和服務,做好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宣傳,及時轉發至各相關部門和企業(單位),并在轉發文件中明確本級聯系人及電話,切實做好政策咨詢解答,指導企業做好申報工作,提高政策知曉度和企業滿意度。
(二)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各地工信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對本地區所推薦的企業(單位)、項目負責,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規性以及裝訂順序嚴格審查,提出明確的書面審核意見,不得推薦上報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單位)、項目。
(三)申報企業(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兑淹瓿赏顿Y支出統計表》(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是確認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和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3個方向申報項目(企業)已完成投資額的依據,請務必對照實際投資認真核對,仔細填報。
(四)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全過程堅持網絡申報、網上公示,結果在“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公開。
(五)2023年各州(市)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撥付進度作為2024年資金競爭性遴選的因素予以考慮。
(六)專項資金紙質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雙面打(復)印,并按各方向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
(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申報事宜,由相關企業(單位)按程序自主申報。各級工信部門受理項目實施單位申報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附件:1.2024年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指南
2.2024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資金申報指南
3.2024年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指南
4.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燈塔”示范企業補助資金申報指南
5.2024年中小企業集群“鏈式”轉型試點項目補助資金申報指南
6.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封面)
7.承諾書
8.關于征求XX縣(市、區)2024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推薦企業(單位)和項目意見的函(縣級工信部門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