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出臺25條措施 推動2023年經濟回穩向好
- 時間: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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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明信息港
2月8日,記者從安寧市委經濟工作會議暨2023年度安寧市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大會上獲悉,安寧市政府出臺了《安寧市加快推動經濟回穩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提出,安寧市將以6個方面25條措施,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昆明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恢復促進消費能力、提振市場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全市經濟運行穩中向好、進中提質。
一、堅定不移加快“工業立市”步伐
(一)著力培育壯大工業經濟。
對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首次入規后且在庫存續期滿1年的“小升規”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對2023年新建投產入規制造業企業,按產值給予階梯獎補。
對于易地搬遷項目竣工當年新增產值的,參照執行。
(二)實施工業企業“小升規”倍增行動。
市級財政安排500萬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優做強和新增“四上企業”培育發展,建立營業收入1500—2000萬元、1000—1500萬元、500—1000萬元3個檔次臨升規企業潛力庫。
繼續執行小微企業發展稅優惠,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和所得稅政策。
(三)大力助推做強園區經濟。
加大資金支持補齊園區基礎設施短板,優先保障園區用地,加大“標準地”供應力度,積極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和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建設,推動園區產業集聚、高效發展。
(四)全力支持企業綠色發展。
對認定為上年度國家級、省級能效“領跑者”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補。
支持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按照相關標準給予獎補。
二、全力激發商貿服務領域“市場動能”
(五)做實中小微企業“入規上限”。
對首次“升規納統”的商貿業和服務業市場主體,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補(個體工商戶獎勵5萬元)。
對本年度新開業或新遷入在安寧注冊獨立法人公司,并“升規納統”的商貿業和服務業企業、年度規下“升規納統”并實現營業收入增速達到2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綜合體(市場)內有新增升規商貿企業的,按照每新增1個升規企業2萬元的標準,給予綜合體(市場)運營管理方最高不超過10萬元補助。
(六)扶持商貿企業做大做強。
對批發業、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和其他服務業等企業,按實現銷售額(營業額)、年度增長率給予階梯獎勵。
(七)鼓勵擴大有效投資。
對年度非政府性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房地產、商貿物流、文化旅游、教育體育等產業項目,按照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給予 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年度非政府性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數字經濟、生態環保產業項目,按照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給予 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八)大力發展首店經濟。
對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和本土知名品牌在安寧市開設獨立法人性質的各類品牌首店,與招引企業(商業設施運營單位)簽訂3年以上入駐協議,正式營業后3個月內達規上限的,對品牌企業、商業設施運營單位給予支持。
對國際、國內知名品牌企業開設云南首店、昆明首店、安寧首店,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
對成功引進首店企業并幫助企業達規上限的商業綜合體運營單位,每引進1家的給予3萬元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九)積極發展總部經濟。
對在安寧新注冊,并于當年實現“入規上限”,被昆明市認定的總部企業,根據總部企業類型及實繳注冊資本金,給予最高500萬元開辦落戶獎補,連續5年予以經營貢獻獎補,連續3年給予最高累計500萬元的購買(租賃)辦公用房獎補。
對認定首年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的特殊貢獻總部企業,階梯式予以不少于1000萬元獎補,獎勵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年繳納稅收安寧本級留存部分。
(十)促進數字化經濟加快發展。
支持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企業數字化、信息化改造提升項目,按實際投資的1%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以進入信息化項目統計庫投資金額為準)。
對首次升規納入核算的互聯網、軟件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對2022年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互聯網、軟件企業,2023年度全年增速在30%以上的給予20萬元獎補、增速在40%以上的給予50萬元獎補。
(十一)支持電子商務加快發展。
建設市級電商快遞物流園區和快件集散中心,標準化分撥倉儲設施,引入6家以上快遞企業入駐,按照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給予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租賃現有倉儲設施2000平方米以上,發展快遞集散中心,并引入整合快遞企業入駐超過6家,給予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補助。
支持主流直播平臺在安寧設立直播電商服務機構,對業績突出并達規上限的,給予每戶10萬元獎補。
(十二)促進外資外貿加快發展。
給予每個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
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對企業投入運營滿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倉,按倉儲面積、服務企業數量等因素給予貼息支持和不超過300萬元的倉儲設備投入資金支持。
鼓勵注冊在安寧的外資企業,利用未分配利潤進行本地再投資。
(十三)組織實施系列促消費活動。
對大型促消費活動予以支持。繼續發放消費券,鼓勵商圈商街、品牌企業投放企業消費券。穩定擴大汽車、家電消費。
三、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
(十四)鼓勵建筑業企業增產增效。
對在安寧市新注冊并納入建筑業規上統計的建筑施工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十五)著力增強企業“內培”力度。
對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業,按企業資質等級劃分進行階梯獎勵。
對新晉升公路、鐵路、港航、水利、電力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橋梁、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按相關獎勵標準進行獎勵。
(十六)促進房地產市場有序發展。
多措并舉推進停工緩建房地產項目復工復建,不斷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探索培育長租房市場。
四、推動其他領域產業“提速發展”
(十七)促進文化和旅游市場復蘇回暖。
對在庫文化和旅游企業總投資在500萬元—1億元的非政府投資類文旅項目,按年度固定資產實際投資(不含土地款)給予1%的獎勵。對文化和旅游企業的營業額及工資同比增速每增加10%的給予1萬元/戶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十八)大力培育現代物流業。
抓住昆明—磨憨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項目建設機遇,支持安寧市海關監管場所、海關保稅區等項目建設,力促“云南省跨境電子商務協會昆明分會”掛牌,推動中國(安寧)南亞東南亞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及跨境電商海關查驗監管中心建設運營。
(十九)大力發展現代農業。
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2023年期間新增資產性投資額給予相應獎補。對重點農業企業2023年內新增貸款,按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利率不高于5%。
五、不斷增強經濟發展“創新活力”
(二十)大力支持創新發展。
對高新技術培育企業予以獎補。對新獲批國家、省、昆明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等聯合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級專家工作站、昆明市級專家工作站的給予相應獎勵。
(二十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開展“民企入安”行動。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項目建設,將更多優質民間投資項目納入市級重大項目清單。
(二十二)積極支持企業品牌建設。
支持企業提升質量效益,對新獲“中國質量獎”“省長質量獎”“昆明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本地老字號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對新獲“昆明老字號”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云南老字號”的企業,給予8萬元一次性獎補。
六、促進投資營商環境“提質增效”
(二十三)主動幫扶企業解決急難愁盼問題。
提升專業化、精準化服務企業水平,嚴格落實常態化走訪聯系企業工作制度,定期收集駐市企業,特別是規上、限上重點企業的生產經營中需要協調解決的實際困難問題,分期分批制定“幫企業、解難題”工作任務清單,明確目標任務、責任領導、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做到企業困難有人幫、問題有人管。
(二十四)提高政務服務效率效能。
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全流程網上辦理、掌上辦理。
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登記智能化無干預辦理。推動企業稅費事項 100%“網上辦”。
(二十五)激勵干部爭當“實干家”。
運用“大趕考”競賽考評結果,對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優先提拔任用,對排名靠后的堅決調整,持續激發干部干事創業激情。
推行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在爭當排頭兵的賽道上提振精氣神、跑出加速度。(昆明信息港 記者楊雁)